
廣播電視臺廣播中心工作目標管理制度
- 更新時間:2015-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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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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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 廣 播 電 視 臺
廣播中心工作目標管理制度
廣播中心職責:負責全縣農村綜合廣播系統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按要求轉播上級廣播、電視臺節目;負責本縣廣播節目的采、編、錄、制、播工作;負責縣廣播中心機房到各鄉鎮的廣播干網的維護工作;負責對差轉臺的管理工作;差轉臺必須做到無政治責任事故和消防安全事故,確保石差公路暢通無阻,確保差轉臺消防隔離帶寬
一、出入管理
1.機房是廣播電視節目播出的心臟,未經臺領導同意,工作人員不能隨意帶無關人員入內,不準播出未經領導審批的宣傳內容,出現一次扣當班人員500元,負責人300元,情況嚴重的予以辭退或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特殊情況經領導批準方可進入。值機員在進入機房內必須將門關上。
2.進入機房人員不得攜帶任何易燃、易爆、腐蝕性、強電磁、輻射性、流體物質等對設備正常運行構成威脅的物品。
二、安全播出管理
1.操作人員隨時監控播出設備運行狀況,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按照規程進行操作,并及時上報和詳細記錄。
2.非機房人員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對播控設備操作和對運行設備及各種配置進行更改。
3.機房內嚴禁吸煙、吃食物。
4.禁止用機房內電話聊天和長時間通話(接或打不能超過三分鐘),必須保證機房電話24小時暢通。
5.禁止在值班期間在機房或其它房間睡覺,禁止在值班吃飯時喝酒。
6.廣播電視安全播出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原則:播出、傳輸、發射、接收的廣播電視節目信號受到侵擾或者發現異常信號時,應當立即關斷信號源,及時向領導匯報,同時安排人員排查干擾。
三、值班管理
1.機房值班員必須按時到崗、到位,不得遲到、早退或誤班,不準私自讓他人帶班、調班,不準做與值班無關的事情,嚴禁溜班、空崗。
2.差轉臺3人日常,工作人員必須保證2人(其中1名值班員、1名安全巡查員、1人輪休)。不定期抽查,發現一次未到位人員,視為擅自離崗,扣當事人100元,扣負責人50元。
3.認真填寫值班日志,值班中發生的停播,播出質量異常問題,不得隱瞞或虛報。
4.交班人員必須在接班人員到機房后方可離開,不可以提前下班,交接班時做好相應的記錄,需接班人簽字后方可交班。
5.交班人員必須主動向接班人員說明設備運行情況。
6.交班前要把機房內衛生打掃干凈。
7.由于廣播中心的特殊性,值班人員在休假時如有要外出離開本縣要事先向部門負責人告之。
8.廣播中心每位同志必須保證通訊工具24小時暢通,半天時間手機聯系不到的處罰100元,一天無法聯系的處罰200元。
9.中心調班、請假制度。半天以內有需要調班或請假由中心主任審批,一天以上調班或請假由中心主任審簽后再報分管領導審批,否則視為曠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