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電視臺技術播出部考核處罰細則
- 更新時間:201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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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章制度
以下是為您推薦的《電視臺技術播出部考核處罰細則》,希望能對您的工作、學習、生活有幫助,歡迎閱讀參考!
電視臺技播部部門考核處罰細則
1、審片時發現主持、播音按新聞稿件明顯讀錯字;(每字處罰3元)
2、審片時發現主持、播音按新聞稿件出現漏讀、漏播;(每處處罰5元)
3、審片時發現節目制作未按新聞稿件疊加字幕、圖表,且出現明顯錯誤;(每處處罰5元)
4、審片時發現合成節目時順序顛倒、內容重疊;(每處處罰5元)
5、審片時發現合成節目時出現口播與新聞內容不符;(每處處罰5元)
6、每天審片時因夾幀等原因修改畫面超過3次以上;(處罰10元)
7、審片時發現制作節目時在記者拍攝到的情況下,出現所制作畫面與聲音嚴重不對位;(每處處罰10元)
8、審片時發現因制作人員自身原因遺漏領導畫面或領導畫面錯位;(處罰10元)
9、在審片時值班編委指出修改而制作人員未按要求修改,導致節目播出出錯;(處罰30元)
10、上載節目后未仔細檢查導致節目播出出錯;(處罰30元)
11、不按正常程序操作設備造成未完成節目制作、節目遲播、停播;(處罰30元)
12、播音、主持人員未及時報告設備故障,導致不能按時完成節目制作、播出;(處罰30元)
13、不及時對攝像機電池充電,致使下一位記者采訪時無電池使用;(每次處罰20元)
14、技術維護人員脫崗致使采訪人員不能在技術維護人員值班時間內領用設備;(每次處罰30元)
15、技術維護人員未及時報告搶修采訪、制作設備故障,因而影響到了節目的采訪制作;(每次處罰30元)
16、技術維護人員對采訪設備歸還時未做檢查,而后發現設備損壞以及附件丟失;(每次處罰30元)
17、技術維護人員私自將廣播電視采訪設備借給廣電中心人員使用;(處罰50元)
18、我區電視電話會和現場節目直、錄播,技術維護人員未及時到達現場架設調試設備而造成責任事故;(處罰100元)
19、本部門人員利用職務之便,擅自為外單位、個人攝制專題片、資料片;(處罰100元)
20、本部門人員未經中心或臺領導同意,使用采訪制作設備為個人拍攝、制作紅白喜事資料;(處罰100元)
臨江區廣播電視臺技術制作播出部
注:此考核處罰細則系部門內部考核細則。目的在于提高本部門工作人員的崗位責任意識。由部門負責人每月針對各個崗位工作人員具體工作,對照上述考核細則逐項進行考核。如有較大的工作失誤,將如實上報中心和臺,并按照《2015年臨江區廣播電視臺運行管理辦法》之規定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