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勞務派遣合同
- 更新時間:201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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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協議書范本
以下是為您推薦的《2021勞務派遣合同》,希望能對您的工作、學習、生活有幫助,歡迎閱讀參考!
范本1
勞務派遣協議
編號:
用人單位:
派遣單位: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合同(協議)
用人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派遣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促進就業,滿足甲方的用人需求,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平等協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框架內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系。甲方將本企業所需勞動力交由乙方統一派遣。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勞務派遣事宜簽訂以下協議:
一、勞務派遣人員的條件和提供勞務的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招聘、錄用符合條件的人員,以勞務派遣的方式派往甲方(具體人數另約定)。
二、勞務派遣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1.勞務派遣人員可由甲方自行面試、確認錄用,也可委托乙方進行招聘并交由甲方確定。派遣的勞務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定《勞務派遣人員名單》,并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由乙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定勞動合同;
2.甲、乙雙方按照商定對被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更改《勞務派遣人員名單》,并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依法需要辭退的,甲方應提前35個工作日將辭退意見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負責與勞務派遣人員辦理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手續,甲方應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3.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因病、工傷(含職業病)在醫療期內的,以及女性職工的“三期”期間,甲方不得通知乙方與其終止、解除勞動關系,甲方應按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繼續履行用人單位的職責。
三、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支付
1.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標準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標準執行,實行同工同酬;
2.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甲方應一次性轉入乙方銀行賬戶。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清單,轉入每個勞務派遣人員的銀行工資卡賬戶內;
3.甲方應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明細表,乙方根據甲方轉入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足額發放和繳納;
四、甲方權利與義務
1.必須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合法規范用工,安排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的具體工作崗位,監督、檢查、考核勞務派遣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
2.對勞務派遣人員是否適合要求有最終決定權;
3.勞務派遣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并退回乙方:
(1)在試用期內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
(2)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
(3)嚴重工作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甲方要求勞務派遣人員進入公司前需身體健康,并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健康證明,體檢不合格的人員退回乙方,乙方自行安排;
5.甲方確因生產經營變化需減少或退回乙方勞務派遣人員時,應提前35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甲方須結算清本協議第六條第一項1、2、3款的費用,經甲、乙雙方商定后,由乙方負責辦理有關手續;
6.因社保費用為提前申報,故甲方每月 日前應將社保費用增減情況通知乙方(如遇休息日及節假日應相應提前一日);
7.確定和調整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
8.因甲方原因造成勞務派遣人員與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其經濟補償責任,由甲方按照勞動法相關規定執行;
9.對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10.對勞務派遣人員的職業道德規范、工作任務、技能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義務;
11.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業務用品,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簡單的工廠醫療服務。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義務把甲、乙雙方簽定勞務派遣協議的事實告知勞務派遣人員,并且作為乙方和勞務派遣人員簽定勞動合同的其中一項條款;
2.對甲方不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3.全面負責被派遣勞務人員的勞務用工管理、勞務糾紛處理與社保辦理,處理涉及勞動關系的所有事宜,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且提供給甲方備案;
4.負責勞務派遣人員檔案管理,負責建立、接轉勞務派遣人員檔案;
5.按合同條款規定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對于甲方按本合同相關條款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勞務人員,乙方應予接收并負責處理與勞務人員
之間的勞動關系等后續工作,盡量避免對甲方的正常生產運營造成不利影響;
6.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作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相關保險條例妥善處理,并負責辦理申報和理賠事宜;
7.對勞務派遣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積極幫助甲方向勞務人員索賠,甲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8.乙方應指定專人定期到甲方處,了解勞務派遣人員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遵紀情況以及對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應盡力提供最佳服務;
9.乙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生活、工作的協調處理工作;
10.勞務派遣人員應遵守甲乙雙方的規章制度,服從甲、乙雙方的工作安排與管理,因個人原因需要提前結束服務期的,應提前 日向甲、乙雙方同時書面申請。待批準并辦理完畢與甲方的移交手續后方可離職,其相關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
六、費用的支付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務費用包括:
(1)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
(2)勞務派遣人員的社會保險費用或實習生的意外險費用;
(3)勞務派遣的服務管理費用;
2.費用的標準:
(1)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數額按雙方約定的標準,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
(2)不參加社會保險的實習生的意外險保費,按每人 元一份年交額一次性劃入乙方指定銀行賬戶;
(3)勞務派遣服務管理費標準:按每人每月 元收取。
3.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甲方于每年一次性前將2項中(1)、(2)、(3)款規定的費用以支票的方式支付給乙方。(其中:勞務人員的工資發放標準以甲方的工資清單為準;各項社會保險費如遇國家及寧波市政策調整,雙方也應依法及時調整;勞務派遣服務管理費不滿1個月的按1個月計算)。
七、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管理
1.勞務派遣人員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間,其日常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月評、季評及年度考核等均由甲方負責落實;
2.勞務派遣人員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間,享有甲方規定的福利、勞保、工作、學習、休息等待遇和評優、評先等權利。
八、工傷事故處理
1.甲方應遵守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預防工傷事故的發生;
2.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甲方應積極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并且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承擔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以及協調工作,甲方應積極配合。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鑒定申請結束后,由甲方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承擔用人單位的義務,并按有關規定執行;
3.因發生工傷而引起的所有費用,除社會保險機構按政策規定支付外,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支付,乙方負責辦理;
4.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傷,在接受治療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甲方按月支付。
九、勞務派遣協議的期限
本協議期為二年,自201 年 月 日起,至201 年 月 日止,如合同期滿甲、乙雙方無疑義,合同順延;合同期滿后甲、乙雙方一方提出異議,雙方協商解決。
十、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其他
1.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期滿即終止。甲、乙任何一方如擬變更本合同內容或提前終止本合同的,都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并協商解決。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合同終止后,甲方仍繼續使用被派遣勞務人員的,則視為本派遣協議繼續有效,合同期順延,甲、乙雙方應當及時補辦派遣協議手續。
3.甲乙雙方任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并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
十一、爭議解決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十二、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范本2
勞務派遣合同
甲方(勞動力派遣單位):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派遣人員):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招聘并派遣乙方到____________(被派遣單位)崗位從事工作,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聘用合同期為____個月。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____個月。
第二條 甲方負責為乙方核發聘用制工資、代收代繳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并有償提供保管人事檔案。
第三條 甲方根據被派遣單位每月提供的薪酬標準,在收到被派遣單位支付的款項后____日內發放給乙方。各項社會保險費用按當地統一的標準和比例,由甲方代收代繳。
第四條 在派遣合同期內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令;服從領導,遵守用人單位的勞動紀律、職業道德和崗位職責,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提高職業技能和安全操作水平;忠于職守、履行職責、誠實可靠、作風正派、服從管理、積極完成被派遣單位分配的各項任務,維護企業利益。
第五條 乙方在被派遣單位工作期間,按崗位(工種)享受勞動保護用品待遇。
第六條 在合同期間乙方違反被派遣單位管理規章或操作規程給被派遣單位造成經濟損失或損害聲譽的,按被派遣單位的有關規定,由乙方負責賠償。乙方在合同期內中遇特殊情況需解除合同時,必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與替崗人員妥善辦理交接手續并及時向被派遣單位交回設備、工具等物品后方可離崗,否則造成的有關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提供或泄露被派遣單位的商業秘密,保障被派遣單位的合法權益,維護被派遣單位的利益和社會聲譽,造成不良影響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乙方如因工致傷、殘、亡,乙方或其家屬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會同被派遣單位協助乙方或其家屬,按國家和當地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九條 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1.合同期滿或因故解除;
2.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
3.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違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
4.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泄露企業秘密等,在經濟或企業形象等方面給被派遣單位造成嚴重損失或不良影響;
5.乙方因主觀原因,不能按質按量完成規定的勞動定額和工作任務;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被派遣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7.勞動法律法規確定的其他情形;
8.因被派遣單位生產經營等情況發生變化,業務范圍縮小或取消時,被派遣單位對甲方派出人員進行精簡等原因乙方不能繼續工作的;
9.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條 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被派遣單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提出解除合同,均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合同期滿,合同自然終止。雙方需要并愿意續簽合同時,應在合同到期當月辦妥續簽手續。
第十二條 合同期內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或損害對方聲譽的,均應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經濟賠償。責任在乙方,除經濟賠償外,還要賠償培訓期間的一切費用。
第十三條 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或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后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被派遣單位各持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 乙方:(簽字)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證機關(蓋章)____ 簽證人(簽章)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
范本3
合同編號:
勞務派遣合同書(對單位)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全稱
單 位 類 型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登 記 注 冊 地
實 際 經 營 地
勞動用工登記證編號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
聯系方式及電話
乙方(實際用工單位)全稱
單 位 類 型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登 記 注 冊 地
實 際 經 營 地
勞動用工登記證編號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
聯系方式及電話
乙方因生產(工作)需要,與甲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本協議自 止。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簽合同。
二、派遣崗位、人數、工作內容、地點和期限:
1、乙方需要接受勞務派遣人員(以下簡稱員工)的崗位、人數、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和派遣期限如下:
(1) 崗位, 人,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 。
以上合計 人,派遣期限均自 日止。
2、甲方按照乙方用工需求,負責推薦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供乙方擇優使用。甲乙雙方承擔對員工的用人單位義務。
3、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勞務派遣人員花名冊。勞務派遣人員花名冊是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要求:
四、被派遣員工的管理:
1、派遣期內,被派遣員工因個人原因辭職的,應提前30日向甲、乙雙方同時遞交書面申請。乙方應敦促該被派遣員工與甲方辦理移交手續。
2、派遣期內,被派遣員工離職或擅自離職的,根據方用工需求,甲方向乙方及時補充被派遣人員。
3、派遣期內,甲方對員工具有思想教育、獎懲、監督權;
4、在派遣期內,被派遣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可以將派遣員工退回甲方。
(1)派遣協議期滿的;
(2)乙方的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原派遣協議無法履行,甲乙雙方提前終止協議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乙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4)不能勝任工作,通過培訓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5)甲方與乙方訂立派遣協議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與派遣人員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
(6)派遣期內發現患有非務工引起的慢性病、遺傳病、傳染病、地方病及實質性重大疾病的;
(7)乙方的原因需要立即裁減人員或批量裁減人員在所派遣人員總數的10%以上的;
(8)乙方根據情況需要立即或無條件裁減人員的;
(9)被派遣人員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乙方),要求終止使用關系或勞動關系的;
(10)試用期被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11)嚴重違反甲方(乙方)規章制度的;
(1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乙方造成損害的;(以乙方的相關文件為準)
(13)被司法部門依法追究責任的;
(14)被證明隱瞞真實身份(身份證/學歷/年齡/婚姻狀況/病史等)的;
乙方依據本條(1)-(8)項退回甲方的勞務派遣人員,需要甲方承擔法定退工補償金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轉帳給甲方,由甲方代為支付; 乙方依據本條(9)-(14)項退回甲方的勞務派遣人員,乙方不承擔退工補償金。需要乙方提供相應證據的,乙方應提供證據。
5、勞務派遣人員在乙方工作期間如發生工傷事故,乙方應積極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并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承擔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工作,乙方給予配合。因發生工傷事故而引起的費用,甲方支付社會保險機構應支付的費用,其它費用根據有關規定應由用人單位支付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負責全面辦理。
6、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傷,在接受治療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乙方支付;
7、被派遣員工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過失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按相關法規及乙方規章制度判定由員工賠償而員工未賠償的,由甲方向該被派遣員工進行追償;
8、被派遣員工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期。
五、勞動報酬:
1、甲方與乙方協商確定,派遣員工實行基本工資和技能工資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基本工資包含工齡工資,以利于穩定員工隊伍。
2、以本合同約定價格為基準,市場人工價格變化幅度超過2%,按變化前后價格的差額予以調整。
3、員工在乙方連續工作的,乙方應當按照同工同酬的規定,為員工實行工資調整。
六、計費標準:
單價: /月(包含加班費、夜班津貼及必要的礦山補貼)
工作量:個月;
六、費用總額(小寫):
(大寫):
(注:費用總額中含養老、醫療、工傷、失業、計劃生育保險費、勞動保護費、職業健康檢查費、退工經濟補償金和綜合管理費等)。
七、結算方式及付款期限:
1、甲方先預付三個月合同費用,用以勞務工因解除勞動合同應支付的經濟賠償金。
2、轉帳支付,按月結算。
乙方于次月5日前將每月勞務費用從銀行足額劃付到甲方帳戶,并提供各項費用結算清單。乙方支付給甲方的勞務費及相關費用,甲方必須在到帳后5日內向乙方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
八、甲方開戶行及賬號:
開戶行:
賬號:
九、甲方職責:
1、確保按乙方要求完成勞務派遣人員的錄用。
2、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履行用人單位對其勞動者的義務,及時建立勞動關系,按月發放勞動報酬,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辦理支付所發生的經濟補償。負責辦理被派遣員工在乙方工作期間各項保險的申報、申領、保險關系轉移、理賠等相關手續。
3、甲方應將勞務派遣合同的內容告知被派遣人員,并經常向被派遣人員進行遵紀守法,遵守乙方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等教育。
4、勞務人員發生違法違紀行為,嚴重違反乙方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將其退回乙方,今后不得再派其到乙方工作。
5、勞務人員因違章操作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6、在合同期內因工發生傷亡事故,甲方負責全部善后處理工作并負責按照《工傷保險條例》進行申報和理賠。
7、必須按照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政策,做好勞務人員計劃生育工作。
十、乙方職責:
1、乙方應向甲方介紹所承擔工作的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技術操作規程、工作質量要求等。
2、乙方應對被派遣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考核,進行企業規章制度、勞動紀律教育和學習,以及進行崗位操作所必需的技能培訓。
3、乙方應遵守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預防工傷事故的發生。
4、乙方應執行國家勞動標準,為被派遣人員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勞動保護和勞動環境。
5、乙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結算方式及時與甲方結算。
十一、甲乙雙方應簽訂“勞務派遣安全環保協議”,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十二、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約,按本合同費用總額的5% 承擔違約責任,若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還應當賠償實際損失。
十三、合同的變更、解除:因國家政策或乙方經營狀況、產品結構調整、管理體制變化等需變更合同的,雙方協商變更。乙方按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乙方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經營方式、產品結構調整、其它因本合同制定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的,乙方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簽訂補充協議或變更本合同。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不成的,應當依法處理。
十五、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一式 肆 份,雙方各執 貳 份。
甲方 |
乙方 |
勞務派遣方(章): |
實際用工方(章) |
工商注冊號: |
工商注冊號: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簽訂日期: |
簽訂日期: |
電話: |
電話: |
傳真: |
傳真: |
地址: |
地址: |
開戶銀行: |
開戶銀行: |
帳號: |
帳號: |
稅號: |
稅號: |
郵政編碼: |
郵政編碼: |
年 月 日
范本4
合同編號: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文化程度: 住所:
甲方招聘并派遣乙方到____________(被派遣單位)崗位從事工作,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及要求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從事 工作,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在 。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以下工作標準 。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時間按下列第 項確定:
1、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休息兩天。
2、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的不定時工作制。
3、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結算周期:按 結算。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乙方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 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一、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勞動報酬為 元。
二、試用期滿后,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月勞動報酬為 元,或根據甲方確定的薪酬制度確定為 。
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用工地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10 日。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工資,不得拖欠。
四、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第五條 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甲方和用工單位必須自覺執行國家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第七條 規章制度
一、甲方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并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
二、乙方服從甲方及用工單位管理,并嚴格遵守甲方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三、在派遣合同期內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令;服從領導,遵守用人單位的勞動紀律、職業道德和崗位職責,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提高職業技能和安全操作水平;忠于職守、履行職責、誠實可靠、作風正派、服從管理、積極完成被派遣單位分配的各項任務,維護企業利益。
第八條 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一、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1.合同期滿或因故解除;
2.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
3.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違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
4.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泄露企業秘密等,在經濟或企業形象等方面給被派遣單位造成嚴重損失或不良影響;
5.乙方因主觀原因,不能按質按量完成規定的勞動定額和工作任務;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被派遣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7.勞動法律法規確定的其他情形;
8.因被派遣單位生產經營等情況發生變化,業務范圍縮小或取消時,被派遣單位對甲方派出人員進行精簡等原因乙方不能繼續工作的;
9.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二、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被派遣單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三、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提出解除合同,均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合同期滿,合同自然終止。雙方需要并愿意續簽合同時,應在合同到期當月辦妥續簽手續。
四、合同期內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或損害對方聲譽的,均應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經濟賠償。責任在乙方,除經濟賠償外,還要賠償培訓期間的一切費用。
五、甲方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六、乙方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九條 派遣協議要求
甲方應當與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并將協議內容告知乙方。
第十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另行約定以下內容:
第十一條 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3、本合同條款如與今后國家頒布的法律法規相抵觸時,按國家新的法律法規執行。
4、本合同依法訂立,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簽名: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