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裝修工程居間合同
- 更新時間:201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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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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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1
裝飾工程居間合同
甲方(委托人) 乙方(居間人)
聯(lián)系地址 聯(lián)系地址
本著優(yōu)勢互補,互惠互利的宗旨。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jīng)雙方充分協(xié)商。依平等自愿,等價有償?shù)脑瓌t。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 委托事項。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負責就沅江市水立方大酒店室內(nèi)裝修工程項目<如下稱 該工程項目>。引薦甲方參加該項目一標或分期多標的裝飾工作,向甲方提供該工程項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終促進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該工程項目的專業(yè)承包合同。
2,“居間成功”是指甲方與建設單位就該工程項目的任一工程標段簽訂了專業(yè) 承包施工合同。
二 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有關該工程項目的招標信息及文件,并有義務協(xié)助甲方對該工程項目進行實地考察。
2,乙方應保證該工程項目真實可靠,各種施工手續(xù)齊全,并能正常施工。
3,乙方在甲方參與洽談期間,應盡到作為居間人的謹慎和誠實義務。協(xié)助甲方做好談判工作、若居間成功,在施工過程中,乙方仍有義務負責協(xié)調甲方與建設單位的關系。
三 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按照建設單位的要求,提供甲方作為投標人證明其具備承擔該工程項目的能力,及符合國家或者招標文件對投標人資格條件規(guī)定的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資質證書,營業(yè)執(zhí)照與相關資料,負責合同的起草。
2,如果居間成功,則由甲方負責全面履行和建設單位所簽訂的專業(yè)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產(chǎn)生的權利與義務,與乙方無關,甲方應在施工過程中保證質量,進度,并得到建設單位的簽字認可。
3,如果居間成功,則由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如未及時支付,則按未支付金額的 8% 1天向乙方承擔違約金。
4,甲方須自行承擔在投標過程中有關履約保證金,標書制作,聯(lián)終運作等全部費用。
四 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
1,甲方應按該工程項目一標或多標合同與建設單位竣工結算總金額的6%支付居間費用。
2,居間成功后,施工隊進場后十日支付合同款的40 %居間費用,其余隨建設單位撥付工程進度款,按60 %比例支付居間費用,在甲方施工完工7天內(nèi),應全部支付完合同居間費用,余下合同款外,待甲方與建設方結算完后一次性支付完。
3,甲方以現(xiàn)金支付居間費用。
五 居間費用。
居間費用是指乙方為甲方付去的勞務費用。
六 保密事項。
1,甲乙雙方均充分保守本協(xié)議所涉及的商業(yè)秘密。
2,雙方不得以其在居間過程中獲取的商業(yè)秘密作出不利對方的任何行為,否則有權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 合同終止。
1,本合同簽字生效
2,居間成功后,本合同完全履行完畢后終止。
3,甲乙雙方協(xié)議解除合同或由其他法定事項時,本合同終止。
八 爭議解決方式,如發(fā)生合同爭議,協(xié)議不成,雙方同意提交合同簽訂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 其他事項。
1,乙方不得將本合同委托事項進行轉委托。
2,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
合同簽訂地 合同簽訂日
范本2
珠江新城裝修工程項目居間合同
委托方: 居間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居間方受委托方委托,雙方就居間方向委托方提供有關裝修工程項目居間服務等事項,經(jīng)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合同標的物
居間方向委托方提供珠江新城裝修工程,合同標的物具體情況
2、居間方義務
A、 居間方應積極、認真地介紹裝修項目基本情況,并及時溝通情況;
B、 居間方協(xié)助委托方做好該項目的前期溝通工作;
C、 居間方提供委托方工程裝修有關設計圖及預算圖;
D、 居間方應協(xié)調有關矛盾,促成委托方與該裝修工程項目方成功簽約。
3、委托方義務
A、 委托方承諾一旦本裝修工程項目方與委托方簽訂合同,委托方即應承擔向居間方支付服務費義務。
B、 委托方在施工期間出現(xiàn)質量及有關施工所有問題,委托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拒付及拖延居間服務費。
4、居間服務費
A、 居間服務費(即是中介服務費)的標準;
B、 委托方與裝修工程方簽訂的針對本裝修工程項目合同總金額(不論何種形式)的 6% ,此居間費包括所有居間人的費用在內(nèi)。
C、 居間服務費支付方法:
委托方與裝修工程方簽訂合同后各委托方收到該項目工程費達到總造價10%以上時,委托方支付居間服務費30%,委托方收到工程費達到50%以上時,付居間服務費30%,委托方收到工程費達到70%,付居間服務費40%(即付清)。
5、誠信原則
(1)、委托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內(nèi),沒有征得居間的書面同意,委托方不能與該人項目方進行協(xié)商中簽訂項目轉讓合同,否則居間方有權請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條支付服務費。
(2)、委托方不能以相關企業(yè)或其子公司及一切轉讓工程名義轉讓合同。居間方有權請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條支付服務費。
(3)、委托期內(nèi)委托方未能與該項目達成協(xié)議時,委托方將不支付居間服務費。
(4)、委托方在簽訂裝修工程,在施工期間或之后,該項目增加工程量時委托方按工程量增加部分支付居間方服務費。
6、本合同經(jīng)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未經(jīng)雙方書面同意,任何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執(zhí)行。本協(xié)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
委托方: 居間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聯(lián)系地址: 聯(lián)系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