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電視臺主持人指定造型機構合同
- 更新時間:2014-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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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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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廣告策劃制作與發布合同書
簽約雙方企業全稱:
甲方:左左造型 下稱(“甲方”)
乙方:xx電視臺 下稱(“乙方”)
一、 簽約原因:甲方因其業務發展需要,與乙方就xx電視臺廣告冠名事項,經友好協商,在互惠互利基礎上訂立本合同書。
二、 廣告主要內容:
1、 xx電視臺《xx新聞》結束時,貼片“主持人發型由左左造型提供”的廣告語;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合同履行期間,為電視臺5名主持人每人每年提供一萬元(10000元)消費卡。
2、為臨時實習人員提供實習期間的發型造型服務(不包括修剪燙染)。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按照合同約定,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間,每天新聞結束后為甲方冠名,貼片“主持人發型由左左造型提供”的廣告語。
五、 冠名時間:
雙方約定冠名時間從2014年1月1日起——2014年12月30
止。
六、 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合同專用章后,勿需公證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均如約執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