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動產附買回條件契約
- 更新時間:2021-02-18 11: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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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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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附買回條件契約第1篇
出賣人(即原買受人)×××(以下簡稱甲方)買受人(即原出賣人)×××(以下簡稱乙方)茲為不動產買回經雙方同意訂立買回契約條件如下:
第一條乙方前于××××年××月××日,將后列不動產附保留買回權的約條件以人民幣××××元整的價金,出賣與甲方,并訂立不動產買賣契約私證書及將買賣標的物占交移轉完成買賣在案。今因乙方依上列買賣契約第×條的規定,為行使買回權,而甲方亦愿依本契約同意由乙方買回。
第二條乙方為行使買回權,即將其前向甲方所受領的賣出價金人民幣×××元整返還甲方,而甲方即日經向乙方悉數全收。
第三條甲乙雙方間,前次買賣所由甲方已開支×××費用計人民幣×××元整,依約應由乙方償還與甲方,于乙方承認上列金額無訛即于本契約在成立同時,由乙方如數支付甲方收訖。
第四條本件買回標的物的××××部分,經甲方改良×××(如有益費、存費。)共計支出人民幣××××元整,乙方亦承認無訛并愿將該款項照數償還乙方,而甲方亦親向乙方收訖。
第五條甲方于本買回契約成立同時,應將再買賣標的.物連同其所改良的物全部交付乙方管業。
第六條甲方應于××××年××月××日以前,備妥登記有關文件交與乙向所轄管理機關申請為買回的所有權移轉登記手續。
第七條甲方保證在承買期間中確無與他人訂立過買賣契約及為抵押權、典等他項權利的設定,或供為任何債權的擔保。
如日后發現有此等瑕疵時,甲方應負責理清,倘因而致有損害時仍應負其賠償責任。
第八條本件買回標的應付征稅,如有積欠的甲方應即繳清,不得有連累乙,其因此致乙方受有損害時,乙方得向甲方請求賠償。
第九條本買回契約費用及登記費用或增值稅,均由乙方負擔。
本契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賣方(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買方(乙方):×××
身份證號:
地址:
不動產附買回條件契約第2篇
出賣人xx機械制造廠代表人xxx簡稱甲方,承買人xx鐵廠負責人xxx簡稱乙方,茲為買賣(施盤)機械先行試驗,經雙方同意訂立契約條件如下:
第一條乙方向甲方購買后列標示機械約定先行試驗后如合意時,即行成交于契約成立日起一星期內,由甲方將買賣標的物運到乙方工廠而甲皆逝怠?
第二條試驗期間以x日為限自接到機械的翌日起算。
第三條前項試驗不合時,乙方應即將機械退回以作買賣不成立。
前項退回所需運費由乙方負擔。
第四條在試驗間,乙方對買賣機械有自由使用之權,而因此有所損害的乙方應負賠償之責。但其損害系因制造欠妥,或對運輸中損壞的不在此限。
第五條試驗期間屆滿乙方不立刻表示,并將機械退還與甲方時,視為試驗合格買賣應即成立乙方認諾。
第六條買賣價款議定為人民幣xxx元整,于契成立同時由乙方繳付保證金人民幣xx元整,甲方如數收訖。如買賣成立時本保證金應充價金的一部分,如買賣不成立的由甲方全數返還。
第七條試驗后如乙方認為合格,或試驗尚未完畢須要繼續試驗時,得向甲方請求更換或延長期間但甲方不同意時可拒絕。
第八條試驗后如乙方認為合格的,應于試驗期終止日起算x日內將貨款全部付清不得拖延短欠等情況。
本契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賣方(甲方):xxx
身份證號:
地址:
買方(乙方):
身份證號:
不動產附買回條件契約第3篇
出賣人(即原買受人)x x x(以下簡稱甲方)買受人(即原出賣人)x x x(以下簡稱乙方)茲為不動產買回經雙方同意訂立買回契約條件如下:
第一條 乙方前于x x x x年x月x日,將后列不動產附保留買回權的特約條件以人民幣x x 元整的價金,出賣與甲方,并訂立不動產買賣契約私證書及將買賣標的物占交移轉完成買賣在案。今因乙方依上列買賣契約第x條的規定,為行使買回權,而甲方亦愿依本契約同意由乙方買回。
第二條 乙方為行使買回權,即將其前向甲方所受領的賣出價金人民幣x x 元整返還甲方,而甲方即日經向乙方悉數全收。
第三條 甲乙雙方間,前次買賣所由甲方已開支x x x x x費用計人民幣x x 元整,依約應由乙方償還與甲方,于乙方承認上列金額無訛即于本契約在成立同時,由乙方如數支付甲方收訖。
第四條 本件買回標的物的x x x部分,經甲方改良x x x(如有益費、保存費。)共計支出人民幣x x 元整,乙方亦承認無訛并愿將該款項照數償還乙方,而甲方亦親向乙方收訖。
第五條 甲方于本買回契約成立同時,應將再買賣標的物連同其所改良的物件全部交付乙方管業。
第六條 甲方應于x x x x年x月x日以前,備妥登記有關文件交與乙方向所轄管理機關申請為買回的所有權移轉登記手續。
第七條 甲方保證在承買期間中確無與他人訂立過買賣契約及為抵押權、典權等他項權利的設定,或供為任何債權的擔保。
如日后發現有此等瑕疵時,甲方應負責理清,倘因而致有損害時仍應負其賠償責任。
第八條 本件買回標的應付征稅,如有積欠的甲方應即繳清,不得有連累乙方,其因此致乙方受有損害時,乙方得向甲方請求賠償。
第九條 本買回契約費用及登記費用或增值稅,均由乙方負擔。
本契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賣方(甲方):x x x
身份證號:
地址:
買方(乙方): x x x
身份證號:
地址:
x x x 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