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會計代理協議書
- 更新時間:2021-03-29 11:3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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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代理協議書第1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茲有(甲方)委托_________(乙方)代理財務建帳工作,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托職責
1.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對提供給乙方的會計原始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責。
2.配備專人負責日常貨幣資金(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庫存商品的收支和保管,并建立明細日記帳。
3.商業企業需每月月底進行庫存盤點并提供盤存表,工業企業需提供原材料、在產品、產成品的領料、出庫憑據及盤存表,其他企業涉及存貨的也應提供盤存表,作為乙方結轉或調整成本的依據。
4.在每月月末前及時向乙方提交所有用于建帳的會計原始資料。
5.對于乙方依照企業會計制度和稅法規定退回要求更正、補充的原始憑證,應及時予以補充、更正。
6.配備專人負責與乙方進行日常工作聯系,及時與乙方對帳,保持實際經營與乙方受托代理的財務帳一致。
7.按本協議書的規定按時足額支付代理建帳費用。
二、乙方受托職責
1.本著獨立、客觀、公正原則,根據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和相關資料,按照企業會計制度和稅法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具體包括審核原始資料、填制記帳憑證、登記會計帳簿、編制會計報表。
2.在代理所屬月份次月完成代理事項,但不能影響甲方納稅申報工作。
3.對代理業務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保密。
4.乙方在完成建帳后即將記帳憑證及相關財務資料交還甲方,年度終了后一次性將會計帳冊移交甲方,由甲方自行保管。
5.本協議終止后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指定的帳冊接續人辦理交接手續以保證帳務的延續。
6.在代理期間如甲方遇到查帳或審計,乙方應予以配合,就代理所采用的會計政策等作出解釋。
三、代理期間及收費
1.委托代理建帳期間自_______年_______月至_______年_______月止,共計_______個月。該起止月份指建帳所屬月份。
2.本項代理業務的收費標準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月,合計金額_________元。預付三個月。
3.如代理期間遇到企業不再繼續經營等重大變動,可憑有關證明材料按實際代理時段結清代理費用,余款退還。
四、生效、違約處理及其他約定事項
1.本協議書在簽約并付費后生效。
2.乙方承擔由于代理工作失誤造成的甲方損失。由于甲方未盡本協議第一款所述職責而造成的甲方損失由甲方自負。
3.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4.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持積極態度友好協商解決。
5.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6.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會計代理協議書第2篇
甲方: (委托方)
乙方:無錫一桶金財務顧問有限公司 (受托方)
甲方因經營管理需要,委托乙方代理記帳。為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平等合作之原則,經雙方代表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服務范圍: 乙方為甲方具體代理以下內容:
1)會計帳戶初始化(建立總帳、分類帳、明細帳新帳)
2) 會計記帳、核算及帳務處理
3)定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
4)年末編制財務情況說明書
5) 稅務申報(含網上申報)
6) 代表甲方參加稅務會議
7) 協助甲方接受稅務檢查
一、甲方職責
1.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對提供給乙方的會計原始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責。
2.配備專人負責日常貨幣資金(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的收付、庫存商品的收支和保管,并建立明細日記帳。保管好所有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及往來原始單據。
3.商業企業需每月月底進行庫存盤點并提供盤存表;工業企業需提供原材料、在產品、產成品的領料、出庫憑據及盤存表;其他企業涉及存貨的也應提供盤存表,作為乙方結轉或調整成本的依據。
4.積極配合乙方工作,在每月30日前為乙方提供完整的所有用于建帳的會計原始資料,包括各種發票的使用情況、銀行存款收支的詳細情況。在每月月末前及時向乙方提交。做好會計憑證傳遞過程中的登記和保管工作。如果由于甲方提供資料不全、不實而導致工商、稅務處罰,由甲方負責。
5.對于乙方依照企業會計制度和稅法規定退回要求更正、補充的原始憑證,應及時予以補充、更正。
6.配備專人負責與乙方進行日常工作聯系,及時與乙方對帳,保持實際經營與乙方受托代理的財務帳一致。
7.及時準確將收到稅務部門的信函、電話等內容轉交給乙方,以便由乙方派員協助辦理各類涉稅事項。
8.按本協議書的規定按時在繳稅帳上有足額存款以便納稅扣款。
二、乙方受托職責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及無錫市各項稅收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開展代理計帳業務。
2.據甲方的經營特點和管理需要,設計相應的會計核算流程。
3. 本著獨立、客觀、公正原則,根據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和相關資料,按照企業會計制度和稅法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具體包括:審核原始資料、填制記帳憑證、登記會計帳簿、編制會計報表。
4.按照雙方設計好的會計憑證傳遞程序,做好憑證的傳遞和簽收工作,指導甲方妥善保管會計檔案,并在合同終止時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
5.及時解答甲方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會計法規和財稅政策等各類財稅問題。
6.妥善保管甲方的所有會計相關資料,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資料損失,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7.對代理業務過程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業機密和會計資料嚴格保密,不得向甲方以外的第三者透、出示和傳播。
8.乙方在完成建帳后即將記帳憑證及相關財務資料交還甲方,年度終了后一次性將會計帳冊移交甲方,由甲方自行保管。
9.本協議終止后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指定的帳冊接續人辦理交接手續以保證帳務的延續。
10.在代理期間如甲方遇到稅務部門查帳或審計部門審計,乙方應予以配合,就代理所采用的會計政策等作出解釋。
三、代理期間及收費
1.委托代理記帳期間自_______年_______月至_______年_______月止,共計_______個月。該起止月份指建帳所屬月份。
2.本項代理業務的收費標準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月,合計金額_________元。預付個月。
3.甲方在乙方處預放備用金 元,用于甲方公司的一切需支付的費用。注:需得到甲方負責人同意的項目。如:墊付稅金等各項費用。
4.每年一次性支付基本固定財務費用20*12+50=290元,用于購買賬本,記賬憑證,打印報表,裝訂憑證和報表,通訊費等等開支。
四、生效、違約處理及其他約定事項
1.本協議書在簽約并付費后生效。
2.乙方承擔由于代理工作失誤造成的甲方損失。由于甲方未盡本協議第一款所述職責而造成的甲方損失由甲方自負。
3.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4.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持積極態度友好協商解決。
5.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6.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聯系電話或手機: 聯系電話或手機: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會計代理協議書第3篇
合同編號: 200 8 年第 7 號
甲方(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受托方): 成都萬圃企業登記代理服務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甲乙雙方自愿的原則,本著互惠互利長期合作的態度簽訂本合同,具體內容均由雙方共同認可,并同意遵照執行。合同內容如下:
一、 合同范圍:甲方在此授權委托乙方就本公司的相關財務會計工作提供服務(具體包括新企業稅所報到、新企業發票審批、建賬、記賬、報稅、代買發票、稅務查賬會計陪同企業相關人員到場、雙方特殊約定在收費前提下的其它服務項目),乙方具備完成上述委托事項的合法資格和能力,并依此向甲方收取相應的代理服務費用。
二、 合同期限:自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滿后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續簽。
三、 合同收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1、收費標準:元/月(大寫: /月);
2、結算方式:采用按季度結算的支付方式,;合同簽訂當日內,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首季度服務費用元(大寫:),在本季度期滿后的三日內支付下季度費用.
3、本合同所寫季度、半年、年并非指公歷中規定的自然期間,而是指每次從結算起始日至結算終止日的期間。
4、每年一次性收取200元賬簿費。
四、 雙方責任、權力及義務:
1、 甲方責任權利及義務:
(1)、甲方有責任向乙方提供真實、合法、完整、有效的原始憑證,作為乙方進行記賬和進行各項代理服務的初始依據;
(2)、甲方有責任在每月21日及下月2日前分期將本月原始憑證提供給乙方,以此確保財務及稅務申報工作能夠順利進行,如甲方每月未給乙方提供會計核算的原始憑證,乙方視為甲方無經濟業務發生;
(3)、以上條款所指原始憑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票據
企業本月開具的發票及與之相對應的收款憑證(進賬單、現金送款單、收入憑單等);
企業收到的購貨發票及與之相對應的支出憑證(支票存根、電匯單、支出憑單等);
企業收到的費用發票(運費、汽油票、交通費、差旅費、通訊費、廣告費、業務宣傳費、房租、水電費、辦公費等)及與之相對應的支出憑證;
銀行繳稅稅票,利息單,進賬單,支票存根,電匯單及其它各種銀行票據;
工資單,傭金,保險單據及各種費用報銷單據;
出庫單,入庫單,企業收支憑證,及其它企業自制原始憑單;
銀行對賬單(每季度挑一次銀行賬,并作調節表,客戶簽字以便監督)
(4)、甲方有責任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的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務費用,逾期未交納代理服務費用,乙方視為甲方單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擔責任;
(5)、甲方有權利對乙方的財務工作和代理服務工作實施監督和核查;
(6)、甲方有權利對乙方所提供的代理服務享有知情權并對不明事項提出質詢;
(7)、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完成在代理服務中涉及相關主管部門的檢查工作,并承擔在乙方完成代理服務項目以外的相關財務工作事項;
(8)、甲方委托乙方財務代理前,因逾期未向稅務局報到、申報納稅或其他原因產生的罰款及滯納金,由甲方承擔責任;
(10)、甲方如委托乙方繳納稅款,須另外單獨支付費用,且必須在每月30日前在銀行納稅的基本戶足額存入稅款繳納準備金,以便及時納稅;甲方如自行繳納稅款,須在每月8日前到乙方處領取稅款繳納通知書到銀行繳納稅款。如因甲方賬戶存款不足造成乙方不能按時繳納稅款,或在自行繳納稅款情形下甲方逾期未繳納而產生的滯納金和罰款由甲方承擔責任。
2、乙方責任權利及義務:
(1)、乙方在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財務憑證前提下,有責任依據《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稅法》以及行業通行的慣例,為甲方提供真實有效的財務會計代理服務;
(2)、乙方有責任按合同中所規定的時間,為甲方提供合同所約定的各項財務代理服務事項;
(3)、乙方有責任在甲方支付代理服務費的前提下向甲方開具相關收款憑證;
(4)、乙方有責任在代理服務范圍內以最大限度減少甲方工作項目內容的前提下,完成財務代理服務工作;
(5)、乙方有責任在甲方提出對財務代理服務進行監督與核查時,向甲方呈報真實有效的財務數據;
(6)、乙方有責任在提供財務代理服務的范圍內對甲方的基本情況履行告知義務,并提醒甲方及時處理相關突發事件及應用方法;
(7)、乙方有責任對工作種獲悉的甲方商業機密嚴格進行保密;
(8)、乙方有收取甲方財務委托代理費用的權利;
(9)、乙方有義務積極配合甲方完成相關主管部門對企業的各種檢查工作,并確保在財務代理服務范圍內的各種數據和工作的合理合法性;
五、 違約責任:
1、 在本合同中所約定的各種條款以及相關事項中,任何一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均構成違約,并全部承擔或部分承擔由此給另一方所造成相應損失。
2、 出現與本合同中條款嚴重相違的情況下則構成嚴重違約,另一方將保留終止此合同并通過相應法律途徑解決違約事項的權利。
六、 確認、告知事項約定:
1、 由于財務工作的特殊性,在乙方為甲方提供專業財務代理服務的過程中,涉及相關注意事項和信息,乙方將向甲方履行書面告知義務,甲方在接到相關書面告知事項的前提下同時向乙方書面確認告知事項收悉。
2、 任何一方提出終止本合同應以書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待告知事項完成并經另一方確認后方可解除本合同。
七、 保密事項:本合同一經簽訂生效,甲乙雙方均應對合同中各項條款承擔相應的保密責任。任何一方在未經另一方許可的前提下,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關本合同的具體細節和相關條款,否則將承擔由此給另一方造成的相應損失。
八、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附協議簽署,附件協議的法律效力于本合同相同。對于雙方有爭議事項,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態度進行協商解決,協商未果可向本合同執行地的有關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成都萬圃企業登記代理服務有限公司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沙灣路一號洛克中心4048室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028-87663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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