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電視臺采訪設備管理制度
- 更新時間:2015-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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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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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州電視臺采訪設備管理制度
廣播電視采訪設備是廣播電視宣傳工作順利進行的基礎和保障,且價格昂貴,維修費用高,為切時加強管理,提高設備使用率,延長使用壽命,減少維護費用,確保我臺宣傳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 廣播電視臺的所有采訪設備統一由技術制作播出部管理,技術制作播出部應做好設備的日常管理、維護工作,對各種設備建立技術檔案,以保證本臺宣傳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 各部門相對固定使用設備,記者領用采訪設備須填寫“采訪設備領用單”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后到技術制作播出部領用,技術制作播出部根據設備使用情況合理配發設備。
三、 設備外出超出江州市的必須裝箱,設備用完及時交回,不得私自留用,設備一律不得在外過夜,特殊情況需報部門負責人同意后方可。
四、 設備使用者應熟悉設備的性能、基本原理,正確的操作使用方法,不得違規、違章操作;在使用中應保護、保管好設備,不得隨意亂搬亂按;不熟悉設備的人員一律不得使用設備;見習人員不能使用重要設備;設備丟失一律照價賠償。
五、 采訪設備在使用中發生故障應及時交回,說明故障原因,由技術人員進行維修,非技術人員嚴禁隨意拆卸、修理,若系人為損壞,由使用人員賠償全部維修費用。
六、 設備管理人員和設備使用人員應做好設備收發時的驗收工作,確保設備完好。人為損壞設備或附件遺失,及時確定責任人進行賠償,如管理人員不能確定責任人,由設備管理人員負責賠償。
七、 設備管理人員上班時間應比正常上班時間提前和延后一小時,如遇突發事件和緊急情況時,設備管理人員應在接到通知后十分鐘內趕到保管室。
八、 設備使用人員如多次違反以上規定,管理人員有權拒絕對其發放設備。
九、如有違反以上規定的人員,按局(2015)7號文件進行處罰。本制度與局(2015)7號文如有沖突,按本制度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