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區縣電視臺新聞部記者采訪安排操作規程
- 更新時間:2015-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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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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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縣電視臺新聞部記者采訪安排操作規程
結合新聞部工作職責和崗位職責,在確保順利完成各類新聞采編任務的情況下,制定如下操作規程:
一、 采訪安排負責人:xx、xx
二、 新聞類別安排:
1. 時政類記者:xx、xx、xx
2. 社會類:xx、xx、xx、xx、xx
3. 外宣類:xx、xx、xx
三、 新聞策劃與任務交辦:
1. 策劃性采訪:為了確保《xx新聞》的用稿需求,每位記者每周自選采訪不得少于2件,在新聞報題得到部室負責人同意后,及時完成新聞采編任務。
2. 任務性采訪:記者在接到采訪任務后,準確記住采訪時間、地點,并做好新聞采訪設備和信息準備,至少提前15分鐘趕赴采訪地點開展工作。現場采訪結束后,第一時間完成新聞稿編寫和圖像上載初編,若當天需要播出,需及時將稿件交付編輯審定,并按程序交付制作。
3. 設備保管:每位記者妥善保管好采編設施,使用過程中發現故障應及時報告;對人為損壞設施設備的,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