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工廠考勤制度
- 更新時間:2011-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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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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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廠考勤制度
為保障公司的正常運作,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一條:作息時間:每天上班時間上午8:00至12:00,中午12:00-14:00休息,下午上班時間為14:00-18:00,根據生產情況,在全年生產旺季、淡季時作調整,但保證平均工作時間符合勞動法的規定。
第二條:員工應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完成當日工作任務,確保工作時間高效飽和。
第三條:員工考勤實行打卡,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必須如實簽到,不得擅自作弊,不得為他人或委托他人打卡以偽造出勤記錄,違者罰50元/次。(兩人同罰)
第四條:員工應遵守廠部作息制度,做到不遲到、不早退、無故曠工,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時打卡,應向部門負責人說明原因并征得其同意,事后由主管在考勤卡上簽字確認。
第五條:請假:
⑴病假:需由社區以上醫院出據證明,因特殊情況未能請假辦妥手續的,如突發急病等員工須在當日內用電話或委托他人以其他方式通知主管,復工后當日須補辦請假手續。
⑵事假:若員工因在工作時間內有重大事情須處理,可以書面向部門領導申請事假,領導簽字批準后,轉交考勤文員備檔考勤,假滿上班須及時到有關人員外銷假。
⑶請假一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或主管批準,連續請假2天或2天以上由總經理批準;如未辦理手續或沒有得到批準擅自休假,而無理由解釋者均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按二天處罰,無故曠工三天或三天以上,廠部做無薪開除處理。
第六條:設立年度全勤獎,資金為800元
⑴遲到、早退三次以上者取消年度全勤獎。
⑵有下列情況者:事假、病假、曠工、遲到、早退、產假、婚假、不享受全勤獎。
第七條:上班時間每次遲到或早退5至15分鐘者,計件工罰5元,計時工罰當天工資30%;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者,計件工罰20元,計時工罰當天工資80%。
第八條:請全體人員自覺遵守,辦公室可根據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勤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