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然氣供應合同
- 更新時間:2013-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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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用水電氣合同范本
以下是為您推薦的《天然氣供應合同》,希望能對您的工作、學習、生活有幫助,歡迎閱讀參考!
范本1
天然氣工業用戶供用氣合同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2013年 11 月 10 日
供氣方:
用氣方:
為了明確供氣方和用氣方在燃氣供應和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山東省燃氣管理條例》、《城市燃氣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經供氣方與用氣方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用氣地址、種類、性質和用氣量
1、用氣地址
2、用氣種類
3、使用范圍
4、用氣量的約定
(一)根據用氣方要求,雙方約定的用氣量為 立方米/年; 立方米/月; 立方米/日。
(二)為保證用氣方正常用氣,用氣方須在每年9月30日前向供氣方提報下年度的用氣計劃;每月20日前須提報下月用氣計劃,如用氣方未按時提報月用氣計劃,供氣方對用氣方當月用氣量不予保證。
(三)日用氣量按用氣方提報的計劃并經雙方約定的日用氣量上下浮動5%。如遇用氣方超計劃使用天然氣或降低生產急劇減少用氣量時,應提前72小時通知供氣方。對超過約定的用氣量,供氣方不給予供氣承諾。如用氣方增加用氣計劃量,雙方須另行協商以書面形式確定并收取相應的入網配套安裝費。
(四)如供氣方因客觀因素(不含自然災害及其他突發意外事故)或供氣設施檢修而不能滿足用氣方用氣量時,須提前72小時通知用氣方。
(五)用氣方應自備第二能源設施及應急措施,以避免因突發事故和不可抗力引起的停氣而造成損失。
第二條:供氣方式、供氣質量和供氣時間
1、供氣方式
(一)供氣方通過管道輸送方式向用氣方供氣。
(二)燃氣供應時間約定:24小時連續供氣。
2、供氣質量
(一)供氣方所供燃氣氣質執行“GB17820—1999”《天然氣》二類標準。
(二)因燃氣質量發生的爭議,以天然氣生產單位出具由國家授權的檢測部門檢測的“天然氣檢測報告”為準。
3、供氣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第三條:入網配套安裝費、工程安裝費、天然氣價格、計量及結算方式
1、入網配套費:用氣方一次性交納的入網配套費 萬元,于合同簽訂后首付入網配套費 萬元,余款 萬元正式通氣前一次付清。
2、工程安裝費:
請參照《管道燃氣設施配套合同》。
3、天然氣價格、計量及結算方式:
(一)天然氣價格:
(1) 正常供應的長輸管道天然氣,按照政府物價部門核定的非居民用戶用氣價格結算,批準的燃氣價格:天然氣 元/立方米收取燃氣費。在合同有效期內,遇燃氣價格調整時,按照調價文件規定執行。
(2) 非正常供應的天然氣(供氣方為保證用氣方連續用氣而組織的如 液化天然氣(LNG),壓縮天然氣(CNG)等其他補充氣源)價格按照國家及氣源供應部門的當時市場價格,加上供氣方運行成本及合理利潤予以結算。
(二)燃氣費計量方式:
(1)供用燃氣的計量器具為: 。
(2)供用燃氣的計量
Ⅰ、根據用氣方提報的用氣申請及用氣參數,由供氣方提報設計院確認流量計規格、型號,并負責訂貨、校驗等相關事宜,用氣方負責全過程監護,雙方共同到技術監督部門檢定。超過保修期(保修期1年)的檢測費用由用氣方承擔。
Ⅱ、供、用氣雙方按照《計量法》第五章、第二十五條的規定:以雙方確認的計量裝置的讀數為準。供用雙方應定期(每年一次)對計量儀表進行檢查校核。用氣方對供氣方的氣量測量值有疑議時,可及時提出,并共同查找原因。在未查出之前,仍按供氣方的測量值為準進行氣量結算,用氣方不得拒付。若供氣方的氣量測量值確有錯誤,在查明原因并整改后,供氣方應根據校正值予以調整,并按調整后的氣量結算。(本條款摘自國務院國發26號文〖天然氣商品量管理暫行辦法〗)。
Ⅲ、通氣前,用氣方應在每月用氣前,按月預計氣費的計算,提前支付下月用氣費。
Ⅳ、計量表出現故障造成停氣或出現其他問題,用氣方應立即通知供氣方雙方協商解決。
(三)結算方式
根據國家能源部、國家計劃委員會【能源油(1990)943號】文件,
供用氣雙方須按以下方式結算:
(1)天然氣管輸損耗按3.5‰標準執行,由用氣方承擔。每次購氣的結算方式為:
購氣量×氣價+購氣量×3.5‰×氣價=購氣總金額
(2)每月底預交下月計劃用氣費(月底進行通算,余額計入下月計劃,不足補齊)。
(3)用氣方如燃氣費超期付款,須交滯納金,滯納金額按日結算款項的百分之五計算。
(四)供氣方需向用氣方開具燃氣費增值稅發票,原則為每月月末向用氣方開具本月燃氣費增值稅發票。
第四條:供、用氣設施工程安裝
1、供氣設施安裝內容:工業供氣設施: 支管線、院內管線(至用氣方用氣設備)、閥門、過濾、調壓、計量裝置等。
2、工程按國家燃氣施工規范及設計圖紙進行施工,質量達到合格標準,并做好施工竣工資料及時交付用氣方。
3、用氣方負責提供工程所需的平面布置圖,負責提供工程用電、用水及材料堆放場地,協助辦理該項目工程的設計圖的規劃審批。工程用水、電費用由供氣方承擔。
4、供氣方負責辦理開工前應具備的相關手續,提供施工圖、燃氣設施定位圖、編制施工方案,由用氣方簽證。施工中如發生質量安全事故及人員安全事故由供氣方承擔(因用氣方原因造成的由用氣方承擔)。
5、工程施工期參照《管道燃氣設施配套合同》。如施工期內遇用氣方設計變更及不可預見等因素,施工被迫停工的,經雙方協商可延長工期,供氣方不承擔責任。
6、供氣方承攬的工程竣工后,由用氣方組織有關部門綜合驗收。
7、用氣方按合同約定付清入網配套安裝費、工程安裝費后,實施通氣。
第五條:供、用氣設施的維修及管理
1供氣方承攬的用氣方的院內管道、閥門、調壓設施、計量設施等燃氣專供設備工程竣工后。如有故障(不含人為破壞因素)由供氣方保修,保修期限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由供氣方投資建設的主管網及支管網由供氣方維護管理,費用由供氣方承擔;由用氣方出資建設的支管道、院內的管網、調壓設備等設施由用氣方維護管理,維修、保養及更換等費用由用氣方承擔。
3、計量設施按國家規定年限強制更換,更換及校驗費用由用氣方承擔。
4、用氣方的院內管道、閥門、調壓設施、計量設施等燃氣專供設備,用氣方須嚴格按照消防安全條例、壓力容器使用管理規定,委派專人妥善維護管理并做到安全用氣,用氣方擅自違反操作規程和安全用氣規定造成的事故損失,由用氣方承擔責任。
5、根據國家《城市燃氣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未經供氣方許可,用氣方不得添、拆、改裝由供氣方設計施工的燃氣管道和燃氣設施,不得私自安裝其他燃氣器具,不得擅自更換、變動供氣計量裝置。違背以上規定而引起的任何事故及相關損失(包括供氣方的損失),由用氣方承擔。
第六條:供氣方的權利和義務
1、如有以下情況之一,供氣方有權對用氣方不予點火通氣。
(一)用氣方的入網配套安裝費及工程安裝費未按約定付清。
(二)用氣方自行安裝的設施存在安全隱患。
2、如有以下情況之一,供氣方有權對用氣方中斷供氣。
(一)用氣設施或用氣過程中存在安全隱患、可能造成人身財產傷害時;
(二)擅自添、拆、改裝燃氣設施,改動計量裝置,改換計量方式;
(三)雙方不能按國家規定進行貿易結算時,未按合同規定結算燃氣費時。
(四)盜用天然氣;
(五)違反合同約定的“使用范圍”及“用量”使用天然氣。
3、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供氣時間、質量和使用范圍向用氣方供氣。
4、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供氣量不足或停氣,給用氣方帶來的損失,供氣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獨立于人的行為之外、不受當事人的意志所支配。在本合同中主要包括①、自然災害;②、政府干預;③、國家氣源政策性調控;④、與主管道有關的正常檢修及突發意外事故)。
5、開通24小時用戶咨詢、搶修搶險電話,并保證定期年檢和不定期巡檢。
第七條:用氣方的權利和義務
1、監督供氣方按照合同的約定,完成用氣方委托建設的燃氣管道和燃氣設施的安裝及燃氣供應。
2、有權要求供氣方按照國家現行規定,對燃氣計量器具進行周期檢定。超過保修期的檢測費用由用氣方承擔。
3、用氣設施發生故障或者存在安全隱患時,有權要求供氣方按第五條有關的約定執行。
4、按照合同約定繳納入網配套安裝費、工程安裝費及燃氣費。
5、按照合同約定的使用范圍使用天然氣及用氣量,不得私自擴大用氣范圍及用氣量;如需擴大用氣范圍及用氣量,須經供氣方許可,并辦理相關手續。用氣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用氣,給供氣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6、用氣方須24小時為供氣方的工作人員(從事檢查、檢修、維護、抄表等工作)提供進入廠區的保障。由于用氣方不允許供氣方工作人員進入廠區或拖延進入廠區的時間而導致的用氣方損失,供氣方不予承擔。
第八條:合同有效期限
1、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到期雙方如無異議,自動延期一年,以次類推。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
合同雙方如需要修改合同條款或者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1、提交 羅莊區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本合同一式四份,供用氣雙方各保存兩份。
供氣方(蓋章): 用氣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范本2
然氣供用合同
甲方:
乙方:
為了切實保障供、用氣雙方的合法權益,安全使用天然氣資源,經甲、乙雙方協商,特定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應根據半生氣的特點為乙方正常供氣,做到優質服務(除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等)。
二、甲方嚴格按照市區物價部門核定價格依表計量每月一次收取用戶氣費。
三、根據企業行規,甲方負責安裝供氣管線,超長部分由乙方負擔所需資金。
四、甲方在接到乙方用氣申請和繳納上戶費三日內派員進場規劃、安裝。
五、甲方對乙方實行一戶一表管理,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天然氣管線設計、撤除、遷移改造燃氣用具和破壞氣表封套,私拉亂接或轉供他人使用,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人員傷亡事故概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有權按照《四川省燃氣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追收氣費,罰款和取消用氣資格。
六、乙方不得擅自擴大所核定的用氣量和用氣范圍。如需擴容,需向甲方提出申請,繳納增容費后,由甲方進場設計整改安裝方可使用。
七、乙方必須在甲方抄表之日繳清當月氣費。當時未交的用戶可在十日內到氣站辦公室繳納,十日內仍未繳納者,甲方有權停止供氣。
八、乙方在使用天然氣時,必須做到室內空氣流通,用氣時不能離人,用氣后關好表前閥門,注意天然氣泄漏,庭院內的安全用氣由乙方負責。如發現用氣管線設備有漏氣現象,用戶應及時通知甲方進場檢修。
九、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單方違約,將承擔相關的經濟責任和相關的法律責任。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簽字后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蓋章)
法人代表:(蓋章)
乙 方:(蓋章)
代 表 人:(蓋章)
范本3
合 同 書
(供氣合同)
項目名稱
甲 方
乙 方
簽定日期
合同編號
二O一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
??供氣人:________________
??用氣人:____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供氣人和用氣人在燃氣的供應和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城市燃氣管理辦法》、《城市燃氣安全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供氣人與用氣人雙方雙方協商,簽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用氣地址、種類、性質和用氣量
??(一)用氣地址為____________(用氣人燃氣用具所在的地址、氣用貯氣設備所在地的地址等)。
??(二)用氣種類為________。
??(三)用氣性質為________。
??(四)用氣數量
??1.用氣量:____立方米/年;____立方米/月;____立方米/日。
??2.用氣調峰的約定:________ 。
??第二條?供氣方式和質量
??(一)供氣方式
??1.供氣人通過管道輸送方式;或者通過____設施,向用氣人供氣。
??2.燃氣供應時間約定:24小時連續供氣;自____時起至____ 時
止;或者________。
??(二)供氣質量
??1.供氣人所供燃氣氣質應當執行“天然氣-Sy7514”標準。
??2.根據用氣人用氣性質,雙方約定執行下述質量指標:
??3.供氣人保證在____前氣壓大于等于____千(兆)帕。
??第三條?用氣的價格、計量及氣費結算方式
??(一)供氣人根據用氣人的用氣性質和種類,按照____政府____(部門)批準的燃氣價格;天然氣____元/立方米,收取燃氣費。
??在合同有效期內,遇燃氣價格調整時,按照調價文件規定執行。
??(二)供用燃氣的計量、氣費結算方式
??1.供用燃氣的計量器具為:____燃氣計量表;____IC卡燃氣計量衡;或者____。
??結算用計量器具須經當地技術監督部門檢定、認定。
??2.供用燃氣的計量
??供、用氣雙方以管道燃氣計量器具的讀數為依據結算,或者以 ____為依據結算。
??3. 結算方式
??用氣人于每月____日前采取:通過銀行方式交費或到供氣人住所交費;采取____方式交費。
??第四條?供、用氣設施產權分界與維護管理
??(一)供、用氣設施產權分界點是:________。
??(二)產權分界點(含)逆燃氣流向的輸、配氣設施由供氣人負責維護管理;產權分界點順燃氣流向的輸、配氣設施至燃氣用氣器具由用氣人負責維護管理,或者有償委托供氣人維護管理。
??第五條?供氣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依據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對用氣人的用氣設施運行狀況和安全管理措施進行安全檢查,監督用氣人采取有效方式保證安全用氣。
??(二)監督用氣人在合同約定的數量、使用范圍內使用燃氣,有權制止用氣超量、超使用范圍用氣。
??(三)用氣人逾期不交燃氣費,供氣人有權從逾期之日起向用氣人收取滯納金。
??(四)用氣人用氣設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隱患、可能造成供氣設施損害時,或者用氣在合同約定的時限內拒不交燃氣費的,供氣人有權中斷供氣。
??(五)供氣人因供氣設施計劃檢修、臨時檢修、依法限氣或者用氣人違法用氣等原因,需要中斷供氣時,應提前72小時通過煤體或者其他方式通知用氣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斷供氣時,供氣人應及時搶修,并在2小時內通知用氣人。
??(六)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質量和使用范圍向用氣人供氣。
??第六條?用氣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監督供氣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和質量向用氣人提供燃氣。
??(二)有權要求供氣人按照國家的規定,對燃氣計量器具進行周期檢定。
??(三)用氣設施發生故障或者存在不安全隱患時,有權要求供氣人提供(有償、無償)用氣設施安全檢查和維護保養的服務。
??(四)按照合同約定交燃氣費。
??(五)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和使用范圍使用燃氣。
??(六)未經供氣人許可,不得添裝、改裝燃氣管道,不得更動、損害供氣人的供氣設施,不得擅自更換、變更供氣計量裝置。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供氣人的違約責任
??1.供氣人未按照合同約定向用氣人供氣,應當向用氣人支付正常用氣量燃氣量百分之____的違約金。
??2.由于供氣人責任事故,造成的停氣、氣壓降低、質量事故,給用氣人造成損失的,供氣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供氣人在檢修供氣設施前未通報用氣人,給用氣人造成損失的,供氣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為造成停氣,使用氣人受到損失的,供氣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用氣人的違約責任
??1.用氣人未按照合同約定使用燃氣,應當向供氣人支付百分之的違約金。
??2.用氣人未按期交燃氣費的,還應當支付滯納金。
??3.用氣人未按照合同約定用氣,給供氣人造成損失的,用氣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為____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
??當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條款或者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氣人:???????????????????用氣人:
???????(蓋章)???????????????????(蓋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電話:????????????????????電話:
范本4
管道天然氣供氣協議
用氣
合同編號: 聯 系 人: 聯系電話: 經 辦 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為了改善城市能源結構,明確供、用氣雙方的權利和責任,確定正常的供用氣程序,安全、合理地使用管輸燃氣,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供、用氣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協議(以下稱“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供氣地點、日供氣量、通氣時間及計量事宜
1.供氣地點:
2.日供氣量:根據甲方提供的燃氣設備數據和用氣時間確定甲方用氣量為 方/日。
3.通氣時間: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由甲方通知乙方,乙方經核實甲方應支付給 公司的款項已按時繳清,在收到通知后5天內進行置換通氣。甲方須在乙方竣工達到通氣條件后15日內點火用氣,否則視為違約。
4. 甲方所使用的燃氣計量器具,必須按國家規定周期進行定期檢測、更換,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5.乙方確保向甲方供應的天然氣調壓箱(柜)出口壓力不低于 。
第二條 氣價、用氣計劃、氣費及付款方式
1.氣價:燃氣價格自通氣之日起至滿一年內暫按4.5元/方(含稅價)收取。乙方可根據國家相關物價政策或供應乙方的上游價格變動情況同步調整價格,在價格調整前一周告知甲方。
2. 付款與結算方式:甲方選擇使用智能IC卡表的用戶,甲方持卡到乙方營業廳或其他授權售氣點購買天然氣,由于甲方購氣不及時導致無法正常用氣,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 月“照付不議”氣量約定:根據乙方與上游供氣單位“照付不議”的對等原則,乙方對甲方月實際用氣量執行“照付不議”約定,即原則上乙方允許甲方用氣設備月實際用氣量在計劃用氣量(月計劃用氣量=開口氣量×當月天數)的0~110% 內浮動。若甲方月實際用氣量超出計劃用氣量的上限值,則超出部分須按本合同約定補繳燃氣用戶基礎設施使用費或按燃氣價格的130%收取氣費;
第三條 增容與變更用氣
1. 如果甲方需要增加用氣設備,須提前通知乙方,并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由乙方負責安裝。
2. 如果甲方需要變更燃氣用途、戶名、燃氣具的規格型號及數量、增加用氣量、移動表位或管線,均應事先通知乙方,由乙方負責安裝,甲方不得擅自實施。
3. 甲方如暫停或停止用氣應及時通知乙方。
第四條 維修與服務
1. 供氣后,乙方將按照天然氣行業的管理方式進行業務安全管理并提供服務,若甲方燃氣設施出現故障,乙方在接到通知后應及時派維修人員到現場協助甲方共同進行處理。
2. 乙方對燃氣設施正常檢修,如可能影響甲方使用燃氣,應提前通知甲方(但出現緊急情況除外),甲方應給予協助和提供方便。
3. 燃氣計量表應按國家技術監督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進行強制檢定和更換,檢定和更換的費用由甲方承擔。由乙方代購的產品,在一年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維修或更換;超過保修期后,若有一方對燃氣計量表的計量提出疑義,由雙方委托有關機構檢測,若檢測結果超出國家規定誤差范圍,則檢測費用由另一方支付。若檢測結果在國家規定誤差范圍以內,則檢測費用由提出疑義方支付。若經檢測確定因燃氣計量表本身質量問題需要更換燃氣計量表,則更換費用由甲方承擔。燃氣計量表故障期間的氣費按該用戶故障前的日平均用氣量計算。
4. 在正常情況下,乙方應保證甲方的用氣需求。但遇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如遇到乙方上游氣源中斷或者氣量不能滿足供應時,乙方可采取成熟、可行的供氣方式(CNG、LNG、LPG等)向甲方供氣,甲方應提供相應便利。
第五條 安全供用氣
1. 乙方應對甲方人員進行安全宣傳教育,并提供咨詢服務。甲方如需了解燃氣專業知識和管理規定,應主動向乙方電話咨詢或到營業廳現場咨詢。
2. 甲方應當嚴格遵守安全使用規定。
3. 為了人身和財產安全,《城市燃氣安全管理規定》規定用氣方不得有下列行為:
(1)使用各種設備或方法盜用燃氣;
(2)擅自安裝、拆除、改裝、遷移管道燃氣設施;
(3)擅自改變燃氣用途;
(4)在設有燃氣管道設施的房間內放置爐火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將燃氣管道作為負重支架或電器設備的接地導體;
(6)使用明火檢查泄露;
(7)將裝有燃氣表、燃氣管道的房間作為臥室或臨時搭鋪睡人;
(8)施工、裝修時將燃氣管道、燃氣設施包裹在內;
(9)在管道燃氣設施安全保護范圍內挖坑取土,修建建筑物或其他構筑物,堆放危害管道燃氣設施安全的重物,傾倒腐蝕性液體、氣體或放置易燃易爆品和進行焊接、烘烤、爆破作業及其他損害管道燃氣設施的行為;
(10)擅自移動、覆蓋、涂改或拆除管道燃氣設施統一標志。
(11)其它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
4. 供用氣雙方的安全責任分界點為燃氣調壓箱出口(如調壓箱位于廠區范圍,則以廠區圍墻為界線)。分界點順氣流方向由甲方負責,分界點逆氣流方向所有燃氣管線和設施的日常運行由乙方負責并承擔自檢責任。如果甲方委托乙方維護、維修其燃氣設施并且繳納了相應維護費用的,由乙方負責甲方燃氣設施的安全維護。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 甲方不按照本協議約定按期、足額交納燃氣費且經乙方以合理期限催告仍不交納氣費和違約金的,乙方有權停止供氣。甲方應對逾期交納部分每日按照氣費額的每日萬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2.甲方未按本協議有關條款約定執行的,經乙方告知后仍不履約的,乙方有權暫停供氣或解除合同,并由甲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甲方所支付的款項不予退還。
3. 甲方不按照本協議規定用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向乙方賠償。
4. 對于違反本協議第五條第3項規定的,乙方有權加以制止,要求甲方無條件整改并追究其違約責任。對于不聽勸阻危及天然氣使用安全的,乙方有權采取暫停供氣的措施。
5.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撓乙方工作人員進入廠區例行燃氣設施安檢維護,否則乙方有權采取暫停供氣等措施。
6.甲方若有盜氣行為,一經發現,乙方有權即時暫停或終止供氣,甲方應按實際用氣量的2倍補交氣費,同時乙方保留向司法機關訴訟的權利。
(二)乙方的違約責任
1.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約定期限置換通氣,應向甲方支付已收取款項每日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2. 由于乙方責任事故,造成的停氣、質量事故,乙方在24小時內未能及時恢復供氣,對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乙方予以賠償。甲方對供氣中斷主張的間接損失、與第三方合同履行的可得利益損失,乙方不付賠償責任。
3.乙方在檢修供氣設施前應通報甲方,甲方應給予協助和提供方便。
4.由于不可抗力、政府行為、向供方供氣的氣源方限制供氣、管道檢修、突發事件等原因無法保證供應(無法保證供應是指供氣壓力低、流量不足或供氣中斷等情況),使甲方受到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協議的變更與解除
甲乙雙方如需要修改本協議條款,應當經雙方協商一致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向歸乙方注冊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
1.本協議一式肆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經雙方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3.甲方需提供有效營業執照復印件 、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加蓋公章)各壹份給乙方,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