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離職證明范本
- 更新時間:2012-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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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公文
以下是為您推薦的《離職證明范本》,希望能對您的工作、學習、生活有幫助,歡迎閱讀參考!
離職證明(Employment Separation Certificate)是指員工離開原企業時,由原企業所開具的關于該員工的受雇職位等信息的證明。
我國現行法律尚沒有關于用人單位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的完整、明確的規定,只有1999年國務院公布的《失業保險條例》從辦理失業保險登記、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角度,規定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勞動法》第九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該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這也引發了勞動者再次就業應持有離職證明書、原用人單位應為勞動者出具離職證明書的社會議論和呼聲。借鑒國際經驗,為維護勞動力市場秩序和勞動者的權益,本法明確了用人單位應當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的法定義務。
離職證明范本
離職證明范本一:
藥店員工離職證明:
離職證明
深圳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我單位( 藥店)員工( )擔任( )崗位,已于____年____月_____日離職,同意該人員注銷其本人的《深圳市藥品行業從業人員上崗證》(證號: ),并已依法解除勞動關系。
企業負責人簽字: (單位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_日
離職證明范本二:
表格式離職證明范本:
離職證明書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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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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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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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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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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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職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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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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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簡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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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同志已于____年____月_____日正式從我公司離職,并合法解除勞動關系。
(公章) |
注:本證明一式二份,公司存一份,離職人員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