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速公路征地補償協議書
- 更新時間:2017-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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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協議書范本
以下是為您推薦的《高速公路征地補償協議書》,希望能對您的工作、學習、生活有幫助,歡迎閱讀參考!
范本1
征遷補償協議書
編號:
征 遷 人: 鄉(鎮)人民政府 (以下簡稱甲方)
被拆遷人: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縣政府的安排部署,甲方具體組織實施本鄉鎮范圍內*****高速公路建設項目用地的征遷補償工作。補償標準按《**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縣高等級公路建設項目土地征用及地上附著物征收補償標準的通知》(**政發〔****〕**號)確定的補償標準執行。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簽訂征遷協議如下:
一、本次征地拆遷補償范圍為*****高速公路建設工程用地范圍,以批準的施工設計圖和工程用地界樁為依據。
二、乙方被拆遷的附著物產權屬于私產,土地性質屬于農村集體土地。乙方使用的土地及地上附著物被依法征用。乙方保證堅決服從國家建設用地需要,積極支持*****高速公路建設,按要求時限進行搬遷。
三、甲方根據占用乙方土地及地上附著物的數量,按照分類、評估結果進行補償:
共征用乙方土地 畝,補償金額 元;地上附著物補償費 元;全戶搬遷過渡費 元;以上合計,甲方需支付乙方補償金額合計 元;大寫 (計算明細見附表)。
四、乙方須在收到補償資金后 日內向甲方交付所涉及的所有土地(除宅基地外), 日內完成所有土地及地上附著物的搬遷工作。
五、乙方因搬遷造成的間接損失不計補償。自行拆除建構筑物等設施時安全責任由乙方自負。
六、乙方所簽本協議,代表本戶全體家庭成員或本部門,本家庭成員或部門內部如對拆遷補償有異議,由乙方負責解釋,不影響本協議的執行。
七、本協議簽訂后,雙方應自覺遵守,違約方將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八、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余四份報送有關部門備案。
九、未定事宜,另行協商。
甲 方(蓋章): 乙方(指印):
負責人(簽字): 戶主(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范本2
XX省XX至XX高速公路 村段征收建設用地協議
甲方:XX鎮XX高速公路建設征地拆遷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XX至XX初步設計《XX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XX至XX高速公路工程建設項目征地和房屋征收補償及規費繳交標準的通知》和工程設計《公路用地圖》及縣政府《XX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XX高速公路XX段征地和房屋征收實施意見的通知》(宜府發[2015]3號)文件精神,甲乙雙方經共同踏勘、復核與充分協調,就省列重點工程XX至XX高速公路(以下簡稱“XX高速公路”) 村段征收建設用地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征地范圍及面積
XX高速公路 村段建設里程約 公里(含互通)。根據工程設計并經雙方復核,確定XX高速公路 村段建設用地為 畝,地類及分類面積詳見附表。
所征收地包括主線工程、互通立交、交通工程、分離立交、通涵并用線及服務區、收費養護等設施用地。
公路用地范圍表述見《公路用地圖》
本協議所征建設用地轉戶給XX省高速公路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XX至XX高速公路建設項目辦公室作為永久性公路用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實施管理。
二、征地工作的實施
根據《XX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XX至XX高速公路工程建設片地拆遷補償及規費繳交標準通知》和縣政府《XX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XX高速公路XX段征地和房屋征收實施意見的通知》(宜府發[2015]3號)文件精神,按征地工作進度撥付征地補償資金;乙方實行村級包干的方法,即包工作、包經費、包解決協調涉及地方有關問題;其協調辦事機構具體負責實施轄區內征地的安置、還建工作。
雙方約定:為保證工程如期開工建設,乙方須在2015年 月 日前完成本協議的征地工作。并由甲乙雙方會同縣國土管理部門進行建設用地的交付驗收工作。
完成征收并予以交付使用的標準是:
1、建筑紅線內的房屋及建筑構造物全部拆除或實際廢棄;
2、被征收林地的林木憑證采伐完畢,伐下的林木歸林權所有者所有;
3、建筑紅線內墳墓已全部遷出;
4、紅線內養魚塘,所有者捕撈完養魚蝦;凡按精養魚塘予以補償的水面,不考慮恢復庫容。
5、建設紅線內已租賃、轉包的土地,應按照“不可抗力”的原因解除原合同。
三、補償標準與支付方法
本協議各項補償費用均嚴格執行《XX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XX至XX高速公路工程建設征地拆遷補償及規費繳交標準的通知》和縣政府《XX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XX高速公路XX段征地和房屋征收實施意見的通知》(宜府發[2015]3號)文件精神,補償費用含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用。違規栽種的農作物、果樹、經濟林、苗木及其他植物等不予以補償,并不改變其地類。
甲、乙雙方共同核定:XX高速公路 村段征(收)地補償費用共計 元,大寫: 元整。
上述款項按《關于印發XX至XX高速公路工程建設征地拆遷補償及規費繳交標準通知》規定分期辦理支付,即征地協議簽訂后先付50%,地丈量簽字確定并交付使用再付50%。乙方須出具有效的收費憑證。
四、關于耕地占補平衡
本協議所征建設用地所含耕地,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法令,乙方必須實施耕地占補平衡,明確了責任和實施方案,實現項目的耕地占補平衡。
五、征地手續的辦理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雙方同意:由乙方依據本協議,分別向XX鎮人民政府申辦征地和征用林地手續,并及時上報上級國土、林業部門。甲方應提供甲方應提供申辦手續所需的批件和設計文件。
六、其他
本協議及附表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 表: 代 表:
二0一八年 月 日
范本3
臨時占用土地協議
甲方:太佳高速公路呂梁段第十三合同段項目部
乙方:臨縣城莊鎮東柏村
甲方因太佳高速公路施工,需占用乙方東柏村(小麻溝、大麻溝)部分土地作為施工用地,有關土地補償等事宜,雙方議定如下:
一、臨時占用土地面積8.013畝(其中梯田地3.983畝,坡耕地4.03畝)。(后附明細表)
二、小麻溝內涉及到樹木補償標準一律按紅線內永久性樹木補償標準進行補償,待紅線內永久性樹木補償相關文件下發之日付給乙方補償款。(后附明細表)
三、臨時占用土地期限為壹年,從2017年2月14日起,至2018年2月14日止。
四、臨時占地土地補償根據呂梁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太佳高速公路(呂梁段)征地拆遷補償實施方案》(呂政辦發【2008】149號)及山西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山西省建設項目征地補償意見的通知》精神,梯田地每畝每年900元,坡耕地每畝每年600元,臨時占地梯田地補償金額為3584.7元(大寫 叁仟伍佰捌拾肆元柒角整),坡耕地補償金額為2418元(大寫貳仟肆佰壹拾捌元整)。臨時占地補償款共計人民幣5702.7元(大寫 伍仟柒佰零貳元柒角整 )。
五、付款方式:臨時占地費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補償款由乙方村委發放給村民。
六、施工期間,乙方負責甲方對所占用土地小麻溝的順利填筑、大麻溝的正常使用,如出現村民阻工等事宜由乙方負責協調解決。
七、占地期間乙方不得對甲方使用此場地存在疑議。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鄉鎮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鄉鎮:
二00九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