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播電視臺重要崗位人員安全保密協議
- 更新時間:2014-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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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協議范本
以下是為您推薦的《廣播電視臺重要崗位人員安全保密協議》,希望能對您的工作、學習、生活有幫助,歡迎閱讀參考!
xx廣播電視臺
重要崗位人員安全保密協議
甲方:xx廣播電視臺
乙方:
乙方因在甲方單位履行職務(責),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秘密信息。為了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保密協議。
一、乙方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于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于甲方或者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或負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具體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涉及國家、市、縣秘密的會議,包括會議場所、出席人座位、列席規模,會議事項等等涉及會議一切雖錄有音像資料但不能夠對外公開的信息。
2、各類文件、決議等需要保密的,或者未確定是否屬于保密信息,在未傳達或正式發文和發布前,都屬于保密范圍。
3、會議印發的密級文件,會議傳達涉密內容等。
4、新建項目招投標方面的會議或各委、辦、局在本單位召開的會議,涉及到需要保密的音像資料。
5、領導指定需要保密的信息。
6、本臺節目制作播出工作中需要保密的內容、流程等信息。
二、除因工作需要之外,乙方承諾,不得刺探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甲方秘密,除甲方局面同意外,不得以泄露、發布、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用任何的涉密音像資料,也不得在工作之外使用這些秘密信息,不得協助任何第三人使用秘密信息。如發現秘密信息被泄露,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并及時向甲方報告。
三、雙方同意,乙方離職之后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或負有保密義務的信息,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的義務,直至該秘密信息成為公開信息,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四、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U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信息載休,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秘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五、乙方應當于離職時,或者于甲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于甲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載體。若記錄著秘密信息的載體是甲方自備的,則視為乙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物的所有權轉讓給甲方,甲方應當在乙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乙方相關于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但秘密信息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復制出來時,可以由甲方將秘密信息復制到甲主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并把原載體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種情況下乙方無須將載體返還,甲方也無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六、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乙方知道秘密信息起,到該秘密信息被甲主對社會不特定的公眾公開時止。乙方是否在職,不影響保密義務的承擔。
七、雙方約定:
因乙方的違約行為侵犯了甲方的秘密信息權利的,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八、雙方本著平等協商的精神,在簽署本協議前已詳細審閱過協議的內容,并完全了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乙方事先也已經全面了解甲方的保密制度,甲方的保密制度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九、本協議的修改必須采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本協議獨立于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未盡事宜,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處理。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