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下車位使用權轉讓合同
- 更新時間:2021-02-02 14: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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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
以下是為您推薦的《地下車位使用權轉讓合同》,希望能對您的工作、學習、生活有幫助,歡迎閱讀參考!
地下車位使用權轉讓合同第1篇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 路 號 小區地下車庫車位使用權轉讓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 路1號 小區地下車庫及其中的車位屬甲方所有,甲方同意轉讓、乙方同意受讓 號車位(摩托車位)的使用權,雙方同意不辦理所有權或使用權轉讓登記手續。(車位位置詳見附件:地下車位平面圖)
二、上述車位的使用權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使用權轉讓款總額為 元(¥ 元)。
三、雙方約定的付款方式為:
1、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第一次交款人民幣(大寫) 元(¥ 元),做為定金。
2、余款人民幣(大寫): 元(¥: 元),乙方按以下第 種
方式分期付清:
(1)分 次付清: 年 月日起至 年月日期間,每月 日前支付 元, 年 月 日前付清最后一筆 元。
(2)分 次付清: 年 月日前支付 元, 年 月日前支付 元, 年 月日前支付 元, 年 月日前支付 元。
四、車位交付: 年 月 日乙方持本合同、轉讓款已付清的收據、身
份證到甲方及小區物業公司辦理交接手續,簽署相關文件并繳納相關物業服務費用。
五、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過錯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將上述車位交付乙方使用,逾期不超過30 日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轉讓款總額萬分之五 的違約金;逾期超過30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達甲方之日本合同解除),甲方承擔違約責任,按轉讓款總額的20%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付款,或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甲方有權不交付車位,乙方逾期不超過30 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款總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逾期超過30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乙方之日本合同解除),將上述車位轉讓給他人,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按轉讓款總額的20%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應按每日 元向甲方支付乙方接收至返還上述車位期間的車位使用費。
3、如乙方違約解除本合同,乙方繳納的定金不予退還,歸甲方所有,乙方應按每日 元向甲方支付乙方接收至返還上述車位期間的車位使用費;如甲方違約解除本合同,雙倍返還定金,乙方應按每日 元向甲方支付乙方接收至返還上述車位期間的車位使用費。
五、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地下車位使用權轉讓合同第2篇
轉讓人:
企業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受讓人:
身份證號碼:
詳細住址: 小區 號樓 單元 室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轉讓人和受讓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地下停車位使用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車位基本情況
該車位位于 小區地下 層 區 號,規格為 .
二、計價方式、價款及付款方式
轉讓人與受讓人約定車位以“個”計價.
該車位總價款為人民幣 萬元整(小寫: 元).
受讓人在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付清全部價款.
三、轉讓人保證該車位沒有產權糾紛.因轉讓人原因造成該車位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轉讓人承擔相應責任.
四、交付時間
轉讓人應在 年 月 日前向受讓人交付該車位.
五、使用承諾
1、受讓人使用該車位期間,該車位僅作車輛停泊專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隨意改變該車位的性質、外觀、結構和各類設施,若有損壞或由此發生事故,受讓人除應承擔恢復原狀的費用外,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并承擔后果.
2、受讓人在使用該車位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使用與該車位有關的公用部位和設施.
3、受讓人使用該車位停放車輛時,不得占用公共通道.
4、轉讓人檢修、維護管道等基礎設施需借用該車位時,受讓人必須無條件配合.
5、如遇戰爭等緊急事態,政府需征用該車位時,受讓人必須無條件服從.
六、權益約定
1、本合同轉讓人只進行車位使用權轉讓,無需產權登記;受讓人購買該車位使用權的年限,與其在 小區所購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年限相同,但不享有該車位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
2、在受讓人所購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內,受讓人轉讓房產的,車位使用權應一并轉讓.受讓人不得向非 小區業主轉讓車位使用權.
七、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轉讓人與受讓人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轉讓人: 受讓人: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地下車位使用權轉讓合同第3篇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 路 號 小區地下車庫車位使用權轉讓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 路1號 小區地下車庫及其中的車位屬甲方所有,甲方同意轉讓、乙方同意受讓 號車位摩托車位的使用權,雙方同意不辦理所有權或使用權轉讓登記手續。車位位置詳見附件:地下車位平面圖
二、上述車位的使用權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使用權轉讓款總額為 元¥ 元。
三、雙方約定的付款方式為:
1、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第一次交款人民幣大寫 元¥ 元,做為定金。
2、余款人民幣大寫: 元¥: 元,乙方按以下第 種
方式分期付清:
1分 次付清: 年 月日起至 年月日期間,每月 日前支付 元, 年 月 日前付清最后一筆 元。
2分 次付清: 年 月日前支付 元, 年 月日前支付 元, 年 月日前支付 元, 年 月日前支付 元。
四、車位交付: 年 月 日乙方持本合同、轉讓款已付清的收據、身
份證到甲方及小區物業公司辦理交接手續,簽署相關文件并繳納相關物業服務費用。
五、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過錯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將上述車位交付乙方使用,逾期不超過30 日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轉讓款總額萬分之五 的違約金;逾期超過30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達甲方之日本合同解除,甲方承擔違約責任,按轉讓款總額的20%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付款,或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甲方有權不交付車位,乙方逾期不超過30 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款總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逾期超過30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乙方之日本合同解除,將上述車位轉讓給他人,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按轉讓款總額的20%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應按每日 元向甲方支付乙方接收至返還上述車位期間的車位使用費。
3、如乙方違約解除本合同,乙方繳納的定金不予退還,歸甲方所有,乙方應按每日 元向甲方支付乙方接收至返還上述車位期間的車位使用費;如甲方違約解除本合同,雙倍返還定金,乙方應按每日 元向甲方支付乙方接收至返還上述車位期間的車位使用費。
五、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