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慶市干部在線學習管理辦法(試行)2021
- 更新時間:2015-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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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干部在線學習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推進全市干部在線學習工作,提升干部素質和能力,根據《干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試行)》、《中國干部網絡學院章程(暫行)》和市委有關要求,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在線學習,是指依托重慶干部網絡學院,定期發布更新網絡培訓課程,供干部自主學習,并通過在線考試,檢驗學習效果的培訓形式。
第三條 在線學習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圍繞加強干部理論武裝、黨性修養、能力培養、素質提升展開,與組織調訓互促共進。
第二章 學習對象
第四條 在線學習對象為全市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紀委、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公務員,以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其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可參照執行。
第五條 按照中央和市委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分層次、分類別逐步全面覆蓋黨政干部、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專業
技術人員“三支隊伍”。
第三章 學習內容
第六條 在線學習著眼服務科學發展、服務干部成長,以政治理論培訓為重點,涵蓋國情市情、經濟管理、領導能力、前沿知識、政策法規、業務技能、文化修養等內容。堅持組織需求、崗位需求與個人需求相結合,新理論、新知識與新實踐相結合,體現權威性、時代性、實用性和開放性。
第七條 在線學習課程分為必修和選修兩類。必修課是干部按規定要求重點學習的課程,選修課是干部根據自身需求自主選學的課程。
第八條 按照高端、前沿、豐富、及時的原則,每年新增一定比例的課程。參照課程時效性、選學率和滿意度,每年淘汰一定比例的課程。
第四章 學習任務
第九條 干部參加在線學習,按課程計算學時,1學時即為1學分。如課程有在線考試,須通過考試后,方可計算學時再獲得學分。
第十條 廳局級、縣處級領導干部每年在線學習須完成學時累計不少于50學時,其中,必修課學時不少于20學時;其他干部每年在線學習須完成學時累計不少于80學時,其中,必修課學時不少于30學時。
第十一條 每年3月1日至
第五章 學習管理
第十二條 實行參學實名制。一名學員一個帳戶,各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向網絡學院申報參訓名單及相關信息,經審核錄入后,學員即可按照設定的用戶名和密碼,進入網絡學院學習。
參加在線學習的干部,應妥善保管和使用個人用戶名和登錄密碼,以防被他人盜用,不得轉讓他人使用和請他人代學代考。對弄虛作假騙的行為,經查實取消違規登記的學分,并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十三條 實行學分管理制。學員經過學習,并通過考試或考核后,網絡學院管理系統將自動統計學分,并存入干部在線學習培訓電子檔案。本人及其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可即時查詢。
第十四條 實行證書登記制。各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根據干部管理權限,向參訓學員反饋在線學習情況。學員按規定完成年度學習任務,可獲得“重慶市干部教育培訓在線學習合格電子證書”,由具有干部管理權限的部門記入本人學習檔案。
第十五條 實行免費參學制。所有課件及數字化資源均向學員免費開放,不向參訓學員收取費用。
第六章 管理體制
第十六條
第十七條
第十八條 各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負責本單位在線學習的組織管理、考核督學、日常信息維護和技術服務等工作。干部工作單位或職務變動后,具有管理權限的組織人事部門應及時對學員信息進行更新。
第十九條 各單位要加強對干部在線學習的管理和考核,督促干部積極參加在線學習,并將干部在線學習的考核與干部年度考核結合起來。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條 本辦法由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各單位可參照本辦法,結合實際,制定在線學習管理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