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校安全工作責任書
- 更新時間:201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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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方案
以下是為您推薦的《學校安全工作責任書》,希望能對您的工作、學習、生活有幫助,歡迎閱讀參考!
2010年大店鎮學校安全工作目標責任書
為切實加強全鎮中小學、幼兒園的安全與工作,進一步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保護廣大師生的人身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社會,促進全鎮教育事業的健康持續和諧發展,鎮黨委政府與鎮教委、各學校簽訂該責任書:
一、責任目標
2010年,全鎮學校安全工作目標是:進一步落實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完善學校安全工作長效運行機制,完善學校內部安全防范體系,安全工作制度健全,職責明確,措施扎實有效。加強師生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增強廣大師生安全防范意識和安全防范能力,教育行政干部、學校領導和廣大師生的安全意識強。加大學校安全檢查整改力度,及時消除學校內部安全隱患。所轄學校無集體上訪、越級上訪等事件發生,學校刑事治安案件、安全衛生事故、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和傳染病流行得到杜絕,為我鎮改革、發展和提供一個良好的環境。
二、工作措施
1.加強對學校安全工作的領導。鎮教委、學校、幼兒園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專門安全辦公室,把學校安全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定期召開專項會議研究部署學校安全工作。學校安全工作有計劃、有總結、有部署、有檢查、有考核、有獎懲。
2.建立并落實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鎮教委主任和中小學校長、幼兒園園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鎮教委主任要與中小學校長、幼兒園園長,學校校長要與處室、年級、班主任、有關崗位工作人員層層簽訂安全工作責任書,并認真抓好落實。建立社會、家長參與的學校安全工作機制。鎮教委、各中小學幼兒園都要建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3.加強學校安全工作軟、硬件建設。學校內不存在有安全隱患的房屋、圍墻、門窗、廁所;樓梯、走廊、護欄、體育設施、玩教具等符合安全標準要求;食堂建筑、設備、人員與環境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及有關要求;建立小學低年齡學生“騎車證”制度等。認真做好“學校安全工作二十防”:防房屋倒塌、防食物中毒、防樓梯擁擠、防交通事故、防火、防盜、防暑、防爆、防毒(包括煤氣、藥品等)、防觸電、防、防溺水、防地震、防流行傳染病、防體育器械和體育課傷人、防大型活動安全事故、防治安刑事事件、防不良網絡信息侵害、防師生心理疾病、防校園不良時尚的發生。及時解決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消除誤會和矛盾,學校無任何不和諧因素。
4.建立學校安全工作檢查和報告制度。鎮教委、學校、幼兒園都要配備學校安全工作專職管理干部,負責學校安全信息、安全事故的及時上報,定期不定期組織開展安全檢查活動,鎮教委每學期必須保證對轄區內所有學校開展兩次學校安全工作全面排查。各學校每月3日前要向鎮教委書面報告一次學校安全工作情況。繼續實行學校安全工作日查周報制度。各學校(含中心幼兒園)要使用管理好安全臺賬。發現重大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必須及時報告。
5.加強師生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反警示教育。中小學要充分利用安全課開展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反警示教育,做到教師、教材、課時“三落實”。校內張貼安全知識宣傳掛圖,充分利用校內宣傳欄、黑板報、校園網絡、廣播電視等形式,有計劃地對學生進行安全預防及養成教育,不斷增強廣大師生的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救自護能力。
三、考核獎懲
年終,鎮政府將對鎮教委、各學校落實學校安全工作責任目標情況進行考評,并實行一票否決制度。對完成工作目標管理責任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對考核不合格的單位給予通報批評,凡出現學校安全責任事故的學校,不能評為優秀單位,其主要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不得評為先進個人。對學校安全責任事件隱瞞不報,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主要負責人。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對違反有關規定造成重大事故的,給予有關責任人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大店鎮人民政府委托人:______________
大店鎮教委、各學校法人: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