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專利獨占實施許可合同格式模板
- 更新時間:201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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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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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占實施許可是專利實施許可的一種,也可稱為“完全獨占許可”,是指被許可方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和地域范圍內,獨占性擁有許可方專利使用權,排斥包括許可方在內的一切人使用供方技術的一種許可。獨占實施許可合同的受讓方在合同范圍內對專利技術的實施享有獨占的使用權。轉讓方不得在許可合同規定的期限和范圍內,自己實施或以其他方式利用專利,也不得再與第三方簽訂任何其他形式的許可合同。
獨占實施許可合同的特征是:
專利權仍然歸轉讓方所有或持有,但專利實施權由受讓方一方行使,轉讓方自己也不實施專利。獨占實施許可合同,如果是就在一定的期間、一定地區、一定方式的專利實施權訂立合同,這種獨占實施許可合同的成立,不影響轉讓方在合同約定的范圍以外實施專利或者許可第三者實施專利。獨占實施許可合同不影響國家根據專利法第十四條的規定行使指定許可權:“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國家計劃,有權決定本系統內或者所管轄的全民所有制單位持有的重大發明創造專利允許指定的單位實施,由實施單位按照國家規定向持有專利的單位支付使用費。”
范本1
專利獨占實施許可合同
許可方名稱 王永定 511002196112022214
地址 廣東省深圳市龍崗區布吉又一村花園C棟711
被許可方名稱 深圳市安捷倫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深圳市龍崗區布吉坂田吉華路龍璧工業城12#2樓東,3樓
鑒于許可
1專利名稱為:一種防水攝像頭外殼,專利號為:200720193609.0,公開號為: CN201107528 ,申請日為
2專利名稱為:一種防水攝像頭外殼,專利號為:200820091748.7,公開號為: CN 201156774 ,申請日為
3專利名稱為:一種有線無線兩用攝像頭,專利號為: 200820091749.1,公開號為: CN 201156775 ,申請日為
4,專利名稱為:一種攝像機外殼,專利號為: 200820094088.8,公開號為: CN 201222156 ,申請日為2008年,
5,專利名稱為:一種無線倒車監視器,專利號為:200920129237.4,公開號為: CN 201347040 ,申請日為
6,專利名稱為:多功能攝像機,專利號為:200920260239.7,公開號為: CN 201607599U ,申請日為
許可方簽章 被許可方簽章
許可方法人代表簽章 被許可方法人代表簽章
范本2
專利權獨占許可合同書
甲方:浙江大學
乙方:浙江金迪木塑型材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特許乙方在中國大陸地區獨占使用甲方實用新型專利“耐水木塑復合材料及其制備方法”(以下簡稱本專利,專利號:ZL2009210100659.3)。
一、甲方權利、責任與義務
1、甲方特許乙方在中國大陸地區獨占使用本專利,甲方不得在中國大陸地區再特許第二家使用本專利,且甲方(權利權人)也不得在獨占許可期間使用本專利,如有違約,將負責賠償給乙方所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使用許可專利的商品質量,如發現有商品低劣、濫用許可專利,甲方有權對許可專利進行撤銷。
3、甲方每年向中國國家專利局交納本專利法律保護費。
4、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有關專利文件,有技術上的更新及時通知乙方。
二、乙方權利、責任與義務
1、乙方享有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中國大陸地區獨占使用本專利使用權。合同期滿,如需延長使用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續訂許可合同。
2、乙方必須按國家行業標準法進行生產加工保證其商品質量,嚴禁濫用一切手段搞不爭當競爭,用低劣產品混淆、誤導消費者。
3、乙方經營必須合法。
三、專利權獨占許可費:無償使用。
四、在本合同書有效期間,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各自的義務。若甲方違約,甲方須賠償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若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此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五、本合同書自簽字后在有效期內對甲乙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如有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
六、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經協商同意后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書一式八份,四份交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備案,甲乙雙方各持二份,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簽章: (蓋章) 乙方簽章: (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金迪集團辦公室 地址:金迪集團辦公室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范本3
專利獨占實施許可合同
專利名稱
專利號
許可方名稱
地址
代表人
被許可方名稱
地址
代表人
合同備案號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有效期限至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局制
專利獨占實施許可合同
前言
——鑒于許可方 擁有專利 ,該專利為 ,專利授權號 。并擁有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所涉及的技術秘密及工藝;
——鑒于被許可方 屬于 領域的企業,擁有 及其它條件,并對許可方的專利技術有所了解,希望獲得許可而實施該專利技術所涉及的技術秘密、工藝;
——鑒于許可方同意向被許可方授予所請求的許可;
雙方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名詞和術語
專利——本合同中所指的專利是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實施的由中國專利局受理的專利,專利授權號: 發明創造名稱: 。
技術秘密(know-how)——指實施本合同專利的申請所需要的、在工業化生產中有助于本合同技術的最佳利用、沒有進入公共領域的技術。
技術資料——指全部的專利申請文件和與實施該專利有關的技術秘密及工藝配方、工藝流程及制造合同產品所需的工裝、設備清單等技術資料。
合同產品——指被許可方使用本合同提供的被許可技術制造的產品。
技術服務——指許可方為被許可方實施合同提供的技術所進行的服務,包括傳授技術與培訓人員。
改進技術——指在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實施的技術基礎上改進的技術。
獨占實施許可——指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地區、技術領域內實施該專利技術,許可方和任何被許可方以外的單位或個人都不得實施該專利技術。
第二條 專利許可的方式與范圍
該專利的許可方式是獨占許可;該專利的許可范圍是在全球制造、使用、銷售其專利的產品;或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銷售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
第三條 專利的技術內容
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供專利號為 ,專利名稱為 的全部專利申請文件,同時提供為實施該專利而必須的工藝流程文件,提供設備清單用于制造該專利產品,并提供實施該專利所涉及的技術秘密及其它技術。
第四條 技術資料的交付
1、技術資料的交付時間
自合同生效后 日內,許可方向被許可方交付合同第三條所述全部技術資料。
2、技術資料的交付方式和地點
許可方將全部技術資料以面遞交給被許可方,并將資料清單以面交遞交給被許可方。
技術資料交付地點為:被許可方所在地或雙方約定的地點。
第五條 使用費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為無償使用。
第六條 驗收的標準與方法
1、被許可方在許可方指導下,生產完成合同所有產品須要達到許可方所提供的各項技術性能及質量指標,并符合許可方所提供的各項技術性能及質量指標標準。
2、驗收合同產品。由被許可方委托國家、天津市檢測部門進行,所需費用由被許可方承擔。
3、如因許可方的技術缺陷,造成驗收不合格的,許可方應負責提出措施,消除缺陷。
4、如因被許可責任使合同產品驗收不合格的,許可方應協助被許可方,進行補救。
第七條 對技術秘密的保密事項
1、被許可方不僅在合同有效期內而且在有效期后的任何時候都不得將技術秘密泄露給本合同當事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2、被許可方的具體接觸該技術秘密的人員均要同被許可方的法人代表簽訂保密協議,保證不違反上款要求。
3、被許可方應將技術資料妥善保存。
4、被許可方不得私自復制技術資料,合同執行完畢,或因故終止、變更,被許可方均須把技術資料退給許可方。
第八條 技術服務與培訓
1、許可方在合同生效后 10 日內負責向被許可方傳授合同技術,并解答被許可方提出的有關實施合同技術的問題。
2、許可方在被許可方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時,要派出合格的技術人員到被許可方現場進行技術指導,并負責培訓被許可方的具體工作人員。被許可方接受許可方培訓的人員應符合許可方提出的合理要求。
3、技術服務與培訓的質量,應以被培訓人員能夠掌握該技術為準。
4、許可方完成技術服務與培訓后,經雙方驗收合格共同簽署驗收證明文件。
第九條 后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
1、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對合同技術所作的改進應及時通知對方;
2、有實質性的重大改進和發展,申請專利的權利歸許可方;
3、屬原有基礎上的較小的改進,雙方免費互相提供使用;
4、對改進的技術還未申請專利時,另一方對改進技術承擔保密義務,未經許可不得向他人披露、許可或轉讓該改進技術;
5、屬雙方共同作出的重大改進,申請專利的權利歸雙方共有。
第十條 違約及索賠
對許可方:
1、許可方拒不提供合同所規定的技術資料,技術服務及培訓,被許可方有權解除合同,許可方不支付違約金。
2、許可方自己實施或許可被許可方以外的第三方實施該專利技術,被許可方有權要求許可方停止這種實施與許可行為,有權終止本合同。
對被許可方:
1、被許可方違反合同規定,擴大對被許可技術的許可范圍,許可方有權要求被許可方停止侵害行為,并有權解除合同。
2、被許可方違反合同的保密義務,致使許可方的技術秘密泄露,許可方有權要求被許可方立即停止違約行為。
第十一條 侵權的處理
1、對合同有效期內,如有第三方指控被許可方實施的技術侵權,許可方應負一切法律責任。
2、合同雙方任何一方發現第三方侵犯許可方的專利權時,應及時通知對方,由許可方與侵權方進行交涉,或負責向專利管理機關提出請求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被許可方協助。
第十二條 專利權被撤銷和被宣告無效的處理
在合同有效期內,許可方的專利權被撤銷或被宣告無效時,雙方合同終止,許可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1、發生不以雙方意志為轉移的不可抗力事件(如火災,水災,地震,戰爭等)妨礙履行本合同義務時,雙方當事人應做到:
(1) 采取適當措施減輕損失;
(2) 及時通知對方當事人;
2、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在 內,合同延期履行。
3、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持續時間超過 年 ,本合同即告終止。
第十四條 稅費
本合同所涉及的使用費應納的稅,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由許可方納稅。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法
1、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的,應按合同條款,友好協商,自行解決。
2、雙方發生爭議,不能和解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與終止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的有效期為 6 年。
2、被許可方無正當理由不實施該專利技術的,在合同生效日后 3個月內,本合同自行變更為普通實施許可合同。
3、由于被許可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本合同即告終止,或雙方另行約定變更本合同的有關條款。
許可方簽章 被許可方簽章 許可方法人代表簽章 被許可方法人代表簽章 日期: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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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 可 方 |
單位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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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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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簽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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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
(簽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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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通訊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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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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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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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戶銀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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帳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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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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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 許 可 方 |
單位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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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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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
(簽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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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通訊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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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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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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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戶銀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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帳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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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介 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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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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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簽章)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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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
(簽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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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通訊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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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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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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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戶銀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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帳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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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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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4
專利實施獨占許可合同
許可方名稱 劉立忠
地址 浙江省江山市江東三區121號
代表人 劉立忠
被許可方名稱 申達電氣集團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江山市經濟開發區華通路17號
代表人 汪春祥
合同備案號
簽訂地點: 江山市
簽訂日期
有效期限至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局監制
專利實施獨占許可合同
前言(鑒于條款)
鑒于許可方劉立忠擁有8項專利(詳見附件清單)。
鑒于被許可方(申達電氣集團有限公司)屬于 變壓器 領域的企業,擁有實施該8項專利的廠房、設備、人員等各種條件,并對許可方的專利技術有所了解,希望獲得許可而實施該8項專利技術;
鑒于許可方同意向被許可方授予所請求的許可;
雙方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名詞和術語
專利——本合同中所指的8項專利(詳見附件)是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實施的由中國專利局授權的專利。
改進技術——指在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實施的技術基礎上改進的技術。
獨占實施許可——指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地區、技術領域內實施該8項專利技術,許可方和任何被許可方以外的單位或個人都不得實施該8項專利技術。
第二條 專利許可的方式與范圍
該8項專利的許可方式是獨占許可;
該8項專利的許可范圍是在國內范圍內制造、使用、銷售使用其專利產品。
第三條 專利的技術內容
根據被許可方的需要,主要包括如下資料:
1.8項專利證書復印件;
2.企業法人有關證明復印件;
第四條 技術資料的交付
本合同生效后即予交付。
第五條 使用費、專利年費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涉及的使用費為 拾肆萬圓整 。簽訂本合同后在許可方交付有關資料之前,被許可方采用一次總付方式,轉賬或匯票匯到許可方指定的賬號上。
2、本合同生效后,涉及專利的后續年費由被許可方承擔,并確保本發明的法律狀態有效。如需要由許可方代付,則被許可方應另行全額還給許可方。
第六條 驗收的標準與方法
無要求
第七條 對技術秘密的保密事項
無要求
第八條 技術服務與培訓
1、許可方在合同生效后15日內負責向被許可方傳授合同技術,并解答許可方提出的有關實施合同技術的問題。
2、被許可方可派出人員到許可方接受培訓和技術指導,或許可方派出人員到被許可方進行培訓和技術指導。
3、技術服務與培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如差旅費、伙食費等均由被許可方承擔。
第九條 后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
1、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對合同技術所作的改進應及時通知對方;
2、有實質性的重大改進和發展,申請專利的權利由合同雙方當事人約定。沒有約定的,其申請專利的權利歸改進方,對方有優先、優價被許可,或者免費使用該技術的權利;
3、屬原有基礎上的較小的改進,雙方免費互相提供使用;
4、對改進的技術還未申請專利時,另一方對改進技術承擔保密義務,未經許可不得向他人披露、許可或轉讓該改進技術。
5、屬雙方共同作的重大改進,申請專利的權利歸雙方共有,另有約定除外。
第十條 違約及索賠
對許可方:
在獨占實施許可中,許可方自己實施或許可被許可方以外的第三方實施該專利技術,被許可方有權要求許可方停止這種實施與許可行為,也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許可方支付違約金 叁 萬圓整。但是,出于科研項目或技術改進的需要進行的相關工作及其成果不屬于違約范疇。
對被許可方:
被許可方拒付使用費的,許可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返回全部技術資料,并要求被許可方支付違約金 叁 萬圓整。
第十一條 侵權的處理
合同雙方任何一方發現第三方侵犯許可方的專利權時,應及時通知對方,由許可方與侵權方進行交涉,或負責向專利管理機關提出請求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被許可方協助。
第十二條 專利權被撤銷和被宣告無效的處理
在合同有效期內,許可方的專利權被撤銷或被宣告無效時,如無明顯違反公平原則,且許可方無惡意給被許可方造成損失,則許可方不必向被許可方返還專利使用費。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無約定。
第十四條 稅費
本合同所涉及的使用費應納的稅,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由被許可方納稅。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法
1、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的,應按合同條款,友好協商,自行解決;
2、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爭議的,提請 簽訂合同所在地 專利管理機關調處,對調處決定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的有效期至
雙方可以另行約定變更本合同的有關條款。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許可方簽章 被許可方簽章
許可方法人代表簽章 被許可方法人代表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