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連鎖店加盟合同范本
- 更新時間:2011-06-20
-
其它合同范本
以下是為您推薦的《連鎖店加盟合同范本》,希望能對您的工作、學習、生活有幫助,歡迎閱讀參考!
連鎖店加盟合同范本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互信、互利的基礎上,就乙方加盟甲方“_______項目”,開辦“_______店(編號:_______ )”事宜,達成合同如下:
第一條授權加盟的規定
1、中牧農業連鎖發展有限公司是管理“中牧連鎖經營項目”的唯一組織,“中牧連鎖”(包含商號、商標)及其店面營運指導方案均由甲方授權,受法律保護,未經甲方許可,任何單位、個人均不得使用。
2、合同所授權加盟的涵義為:在乙方認同并接受甲方經營理念的基礎上,甲方授權乙方作為“中牧農業連鎖經營項目”新成員,在
以“中牧連鎖 店”(以下簡稱連鎖店)的名稱開展經營活動。
3、甲、乙雙方均為獨立法人實體,各自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4、本合同甲方授權乙方在指定區域建立一家連鎖店(僅一個獨立的店面)。
第二條保證金與授權加盟費
1、保證金與加盟費的內容
(1) 保證金:用于甲方授權經營風險的保證,作為乙方不從事授權范圍之外的經營活動而對甲方商譽、品牌造成損害的資金保證。同時保證金也可部分用于抵扣貨款,但乙方需及時進行補足。如乙方有欠款(包括貨款、違約性懲罰金),甲方可從保證金中直接抵扣。
(2) 授權加盟費:甲方商號、商標的使用費;甲方系統的技術培訓費;甲方系統的店面營運指導方案的使用費。
2、收費辦法
(1) 乙方在簽訂合同時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大寫) 元作為授權加盟費,其中人民幣(大寫) 元為加盟店信息系統配置費;合同保證金(大寫) 元整(保證金的80%可抵貨款);
(2) 乙方自取得甲方授權之日起每年向甲方支付品牌使用、管理費(管理費主要用于網絡服務及全國性廣告宣傳、公關活動、日常經營指導等相關費用,第一年免交)共人民幣(大寫) 元;
3、退費辦法
⑴ 加盟費、管理費不退。
⑵ 本合同期滿且雙方不再續約,乙方無本合同所列違約情形的;或因甲方出現本合同第八條所列重大違約事項乙方要求退出中牧連鎖體系的,在確認乙方已完全停止使用甲方標識等知識產權后,甲方將全部退還乙方保證金余額。
第三條區域保護
雙方確定乙方具體經營范圍為 。 乙方可根據自身情況,經甲方同意后,在保護商圈內變更經營場地。
第四條培訓及營運支持
1、甲方首批免費培訓乙方指定人員 名,培訓計劃由甲方統一安排;
2、乙方指定人員在培訓過程中,需服從甲方管理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3、乙方日后可按照甲方培訓計劃繼續派遣人員免費參加培訓,原則上每年不高于3人次;
4、甲方根據門店選址標準和統一的VI設計標準對乙方門店選址及店面設計提供支持,開業前甲方進行驗收,驗收通過后方可開業經營。
第五條開業用品購買及配送
1、乙方開業前需配備規定的各項硬件設備;
2、乙方向甲方購買產品,不論品種及數量均可享受連鎖優惠價;
3、乙方購貨可用傳真方式或連鎖總部的管理信息系統通知甲方,并將所需款項及時匯至甲方指定銀行帳戶,款到后甲方即行發運至乙方。
第六條訂貨與退貨處理
1、乙方每次應按甲方流程訂貨,不得私自進貨。
2、乙方購貨可用傳真方式或管理信息系統通知甲方并進行確認,將貨款及時匯至甲方指定銀行帳戶,款到后甲方即行發運至乙方接貨地點;或以部分保證金充抵貨款,但下次采購前要補足保證金。
3、乙方訂購貨品時,應在訂貨單上將所需商品、規格、數量與預定出貨日期等事項填妥,甲方配送單位斟酌實際情形配合出貨。
4、貨品配發后,如非質量或數量短缺問題,乙方不得任意拒收或退回。
5、貨品配送到乙方后,由乙方在發貨單上蓋章或由店長簽字(蓋章),并將復印件傳真甲方,作為甲方貨物送達的憑據。
6、乙方要求退貨、換貨和調貨必須以傳真或通過管理信息系統(MIS)通知甲方,由甲方確認后統籌安排處理,由此產生的二次物流費用等由甲方協調有關責任方(如產品質量問題)或受益方(如調貨)負擔。
第七條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 對商號、商標及其店面營運指導方案等商業秘密擁有專有權;
(2) 加盟店的店面設計、店堂布局遵照甲方規定。乙方門店建設須要經過甲方驗收后方可開業經營;
(3) 有權按本合同向乙方收取規定費用;
(4) 獲得乙方相關經營信息;
(5) 當甲方專有權受到侵害時,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關協助。
2、甲方的義務
(1) 提供商號、商標及VI形象識別系統等相關無形資產供乙方使用;
(2) 向乙方提供技術指導和人員培訓;
(3) 提供乙方訂購的產品;
(4) 提供持續的網站服務及全國性廣告宣傳、公關活動,樹立中牧連鎖良好的市場形象和企業品牌;
(5) 向乙方提供長期店面營運指導;
(6) 為提高乙方的競爭能力,甲方積極提供其他扶持和服務。
3、乙方的權利
(1) 獲得甲方商號、商標、VI形象系統及店面營運指導方案在本合同約定門店的使用權;
(2) 獲得甲方提供的技術指導和人員培訓;
(3) 獲得甲方在全國性廣告宣傳、公關活動方面的支持;
(4) 甲方在全國范圍內推廣新技術、新產品或其他項目時,乙方享有優先權;
(5) 對于甲方代理的產品,經過考察確認后,乙方可優先成為約定商圈的代理商。
4、乙方的義務
(1) 遵守甲方商號、商標的使用規范,接受甲方及區域配送管理中心及總部的監督與管理;
(2) 遵守甲方統一的VI方案,按照甲方標準布置店面及門店外部標志;
(3) 未經許可,不得將甲方的商號、商標及店面營運指導方案用于第三方或泄露給第三方;
(4) 乙方門店變更、搬遷,或辦理中牧連鎖的分支營業機構,須報甲方并得到甲方批準;
(5) 乙方需要采購甲方產品目錄外的產品,須經甲方核準并授權。
第八條違約事項
乙方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重大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加盟合同,并酌情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證金:
1、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經營或擅自銷售未經甲方核準的商品,私自增設分店,未依規定使用授權的甲方企業識別系統、制作物、設備等;
2、不能按照甲方要求及時提供經營等相關信息,不能依約給付貨款等債務;
3、乙方其他有損甲方形象、商譽的行為;
甲方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重大違約,乙方有權退出中牧連鎖體系,并要求全部退還其保證金余額:
1、在約定商圈范圍及合同有效期限內,未與乙方協商再增設門店;
2、無故未按合同約定超過六個月不給乙方供貨;
3、未按合同規定提供門店VI設計及營運指導。
第九條合同期限與續約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_日,期限為_______年。合同到期前三個月,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行續簽合同。
第十條其他事項
1、加盟店開業后的6個月為過渡期。過渡期內,加盟店可以繼續銷售本合同簽定前的自購合格產品,新購產品可自行洽談,但采購流程須統一切換進入連鎖系統;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3、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4、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_日簽署于北京,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郵編: 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