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車客運承運協議書范本
- 更新時間:2021-02-17 10: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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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書模板
以下是為您推薦的《包車客運承運協議書范本》,希望能對您的工作、學習、生活有幫助,歡迎閱讀參考!
包車客運承運協議書范本第1篇
甲方(承運方):
乙方(托運方):
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包車協議書:
一、甲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乙方提供 座客車 部,從河北省廊坊市 承運 人到 省 市 縣 鄉(鎮),本次包車業務中, 部為往返運輸,運價為 元/部,小計 元, 另 部為單程運輸,運價為 元/部,小計 元;運費全額為 元。每部車預交定金 元,定金交款日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前運費全額交清。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權利
(1) 按約定的時間和金額收取定金和全額運費,如無乙方違約情況發生,定金沖減運費總額,如發生乙方未按約定時間和金額足額交清運費,甲方有權拒絕退還定金。
(2) 如發生乙方責任造成的超過約定起止點、或超過約定人數、或超過約定的單程運輸車數、或甲方車輛等人時間過長等乙方違約的情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國家規定或雙方協議追加運費,否則,甲方有權拒絕繼續運行。
(3) 乙方必須保證甲方的人員、車輛、財務在卸載地點(包括往返運輸的回程起運點)的絕對安全。如發生在上述地點的甲方人員傷亡、車輛損壞、財務損失(甲方自身原因除外),甲方有權拒絕繼續運行,并要求乙方立即協助調查事件,承擔相應經濟賠償責任,情形嚴重的,甲方有權請求司法保護。
2、義務
(1) 甲方在按約定收取全部運費后,必須按約定的時間、起運點、車型、車數提供完好的車輛,并安全運行。
(2) 一旦發生甲方責任事故,造成乙方乘客傷亡的情況,必須嚴格按交通事故處理程序和規定,積極搶救傷員,按交通事故處理機關的載定,及時對乙方乘客進行經濟賠償。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 在按約定交清全部運費后,有要求甲方按約定將乙方乘客安全運輸的權利。
(2) 一旦發生甲方責任的交通事故,造成乙方乘客傷亡和滯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積極搶救傷員和繼續安全疏運被滯留的乘客,并嚴格按交通事故處理程序和規定,以及交通事故的載定,及時對乙方乘客進行經濟賠償。
2、義務
(1) 按約定及時足額交清定金和全額運費。
(2) 嚴格按約定的時間、地點組織乘客上、下車,維護好發車現場秩序,如發生超過約定起止點、或超過約定人數、或超過約定的單程運輸車輛、或造成甲方車輛等人時間過長等乙方責任的違約情況,乙方應積極與甲方協商,并按國家規定或雙方協商及時追加運費。
(3) 乙方必須保證甲方人員、車輛、財務在卸載地點(包括往返運輸的回程起運點)的絕對安全。如發生在上述地點的甲方人員傷亡、車輛損壞、財務損失(甲方自身原因除外),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調查處理事件,并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情形嚴重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具體包車的時間和車次安排
以起運前兩天雙方協議的運輸計劃為準,此運輸計劃文字和表格形式作為本協議書附件。
五、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協議涉及的相關經濟內容履行終結為止。
六、本協議壹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壹份,甲方報公司備案壹份。
附件:1、包車計劃壹份。
2、乙方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壹份。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包車客運承運協議書范本第2篇
超載扣分和處罰規定,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1、客車超載
客車超載扣分標準:
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一次扣12分;
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一次扣6分。
客車超載罰款標準:
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超過額定乘員百分之二十20%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2、貨車超載
貨車超載扣分標準:
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一次扣6分。
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的一次扣3分。
貨車超載罰款標準:
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提示:
①發生汽車或客車超載的情況,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至違法狀態消除。
②運輸單位的車輛有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情形,經處罰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包車客運承運協議書范本第3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企業需要,向乙方租用客運包車,由乙方提供車輛和司機接送甲方員工上、下班,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包車租賃有關事宜,訂立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 承運人要求
乙方必須具備履行本合同所要求的營運資質和相應設備、設施、人員等條件。
第二條 承運車輛
乙方向甲方提供(廠牌車輛類型等級)輛廠包車,車號為,載客數座,車輛每日運行圈次為圈。
車輛附屬設施配制要求。
甲方需要增加使用其他車輛的,乙方應盡力配合,雙方另行簽訂合同。
第三條 包車期限
包車期限為年(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司機人員配備
1、乙方應指定名身體健康并持有營運車輛從業資格證的司機駕駛車輛。
2、乙方應將司機詳細情況列表交甲方,須經甲方認可。
3、乙方需調整司機人員或調整司機對應車輛安排的,應提前日告知甲方,并提供調整后的司機詳細情況。
4、乙方司機必須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管理,同時保證工作期間服裝統一、禮貌待人、語言文明,有較強的服務意識,熟練的駕駛技術,靈活地處理車輛故障及交通緊急事故的能力。
5、乙方應定期對司機進行交通安全、車輛衛生、服務態度、文明用語等相關服務要求進行教育和檢查。甲方管理人員會同乙方定期對乙方司機進行評價,對多次遭甲方乘車員工投訴且評價不合格的司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更換要求后立即更換該司機,并不得再行任用該司機為甲方服務。
第五條 車輛狀況要求和檢驗
1、承運車輛必須具有完備的商業保險,其中必須包含承運人責任險等強制性保險。
2、乙方應在車輛交付承運前向甲方提供車輛狀況全部資料,甲方有權對車輛狀況進行檢驗。
3、為保證車輛正常、安全行駛,乙方應按照車輛保養維護規定進行車輛的正常維修保養,保證車輛及附屬設施、設備性能完好,甲方有權對車輛維修保養記錄進行不定期抽查。
4、承運車輛因各種原因無法繼續使用的,乙方應立即更換同品牌、同型號、同配置車輛,經甲方同意的,可更換其它同等車輛。
第六條 承運工作要求
1、甲方應在車輛交付承運前日向乙方提供運行線路、站點和運行時間列表,經乙方確認后作為本合同附件。乙方應嚴格按照列表安排運行。甲方運行方案有變更的,應提前日通知乙方,并經雙方管理人員確認后調整運行。
2、甲方需要臨時安排車次的,應提前____日(小時)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應告知甲方是否接受。乙方接受臨時通知的,應按本合同各條款要求提供承運服務并承擔與正常車次相同的責任。
3、乙方車輛應提前分鐘到達本次線路班車的起始站點并做好例行車輛檢查工作,以保證本次線路班車安全、準時的發車和到達終點。當因發生道路交通堵塞影響到班車無法準時到達甲方公司時,乙方應及時報告甲方。
4、乙方應嚴格按照既定線路時間表停靠每個站點,無特殊情況,不得提前或遲到超過分鐘。
5、乙方在接送甲方員工上、下班時,不得搭載任何非甲方公司的人員或物品,乙方員工也不得帶無關人員乘坐班車。
6、空調要求
乙方車輛應在每年月日至月日期間或車外溫度超過℃時啟動制冷空調。每年月日至第二年月日期間或車外溫度低于℃時啟動制暖空調。
6、乙方車輛于營運間歇時間內必須整齊停放于甲方指定停車位置。
第七條 中途故障、發生事故的應急處理
承運車輛在運營途中發生車輛故障的,乙方司機應及時修復。
如因故障嚴重無法立即修復或發生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無法運行的,乙方應立即指派備用車輛載運甲方員工,因此造成到達延誤的,應通知甲方。
第八條 乘車要求
甲方乘車員工必須提前分鐘到達乘車點,因甲方員工遲到而未能坐上班車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甲方安排乘車員工不應超過承運車輛核定載客人數,甲方員工應文明、有序乘車,不得干擾乙方司機的駕駛。
第九條 包車費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支付包車費用按每天圈進行結算,每圈____元人民幣
2、包車費用與油價掛鉤,以年月日油價為基準,油價每上、下浮動達____%,則單次班車價格相應上、下浮動____元。
3、甲方按每月實際用車次數計算包車費用,于次月日前支付至乙方指定賬戶。
4、甲方以本條第1項規定的基準單價為依據計算支付每月包車費用,因油價浮動所發生的班車價格浮動在每一合同年度的最后一個月由雙方核準結算調整。
5、因車輛運營產生的油費、過路費、停車費等各項費用、有關稅收和乙方司機工資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條 交通事故和其它事故的處理
1、乙方車輛在運行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的,由乙方負責處理,造成甲方乘車員工傷亡的,甲方協同處理傷亡救治事宜。
2、乙方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致車外第三人損害的,由乙方負責。
3、乙方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致甲方乘車員工或物品發生損害的,由乙方負全部賠償責任。
4、因車外第三人侵權導致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的,不影響乙方對甲方乘車員工或物品按人身損害賠償法定標準和物品實際損失進行賠償。乙方賠償后可向第三人追償,甲方予以必要的協助。
第十一條 合同解除的條件
1、雙方建立違規通報制度,乙方發生本條第2項違規情形的,甲方以書面形式向乙方發出違規通報。乙方在一個自然月度內被通報達次以上或累計通報達次以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2、乙方違規情形:
(1)乙方未按甲方規定或已接受的臨時通知安排車輛。
(2)乙方車輛無特殊原因遲到或提前超過分鐘而未能全載甲方員工或棄置甲方員工的。
(3)乙方在行車過程中搭載甲方乘車員工及物品以外的人員或物品的。
(4)乙方在行車過程中未按約定開啟空調的。
(5)乙方存在違反車輛管理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
(6)乙方車輛在運行線路上拋錨或發生交通事故的。
(7)乙方司機不具備相應的從業資格。
(8)乙方車輛的車輛狀況、附屬設備設施狀況、保險狀況等不符合約定。
3、乙方在行車過程中發生乙方司機負全責或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因可歸責于乙方的原因發生其它事故,造成甲方乘車員工人身傷亡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4、甲方逾期支付包車費用達日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乙方發生違規通報情形或其他情形達次以上的,每增加一次,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
2、因乙方原因致承運車輛未能按時送載甲方乘車員工的,乙方承擔甲方員工采用其他途徑上、下班所發生的交通費用(不高于出租車標準)。
3、甲方逾期支付包車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付金額的____%支付違約金。
4、任何一方無故終止合同的,應按終止前月包車費用標準支付違約金。終止前不足月的,按實際費用折算月。
第十三條 免責條款
因嚴重交通堵塞或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承運班車延誤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產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交人民法院裁判。
第十五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六條 其它
1、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
2、合同期滿后雙方續約的,應提前月提出,另行協商續簽事宜。
3、行車線路、停靠站點、車次列表是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條款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補充事項。
如本合同仍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