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火火是誰?秦火火事件簡介
- 更新時間:201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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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火火,原名秦志暉,網民“秦火火”(“淮上秦火火”),男,30歲,湖南省衡南縣香花村人,高中畢業,曾是爾瑪公司員工,北京爾瑪互動營銷策劃有限公司員工。
他利用互聯網蓄意制造傳播謠言、惡意侵害他人名譽,非法攫取經濟利益的網絡推手公司。2013年8月因涉嫌尋釁滋事罪和非法經營罪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2013年8月19日,“秦火火”在沈陽被北京警方抓獲,此時,他已經是北京一家公司沈陽分公司社區部的副總監,負責網絡推廣、宣傳等。2014年4月11日,網絡推手“秦火火”涉嫌誹謗、尋釁滋事案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第三法庭依法公開開庭審理。
檢方指控,秦志暉于2012年12月至2013年8月,使用“淮上秦火火”、“炎黃秦火火”、“東土秦火火”等微博賬戶,捏造損害楊瀾、張海迪、羅援等人名譽的事實,在網絡上散布,引發大量網民轉發和負面評論。 2011年8月20日,為自我炒作、引起網絡輿論關注、提升知名度,秦志暉使用名為“中國秦火火_f92”的新浪微博賬戶編造、散布虛假信息攻擊原鐵道部,引發大量網民轉發和負面評論。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秦志暉捏造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絡上散布,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嚴重危害社會秩序;編造虛假信息在信息網絡上散布,起哄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其行為分別觸犯了刑法的有關規定,應當以誹謗罪、尋釁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據秦志暉、楊秀宇供認,爾瑪公司自2010年3月在北京市朝陽區成立以來,主要從事網絡推手、網絡營銷等業務,為了擴大知名度、影響力,秦志暉、楊秀宇及其公司員工組成網絡推手團隊,伙同他人,通過微博、貼吧、論壇等網絡平臺,組織策劃并制造傳播謠言、蓄意炒作網絡事件、惡意詆毀公眾人物,以此達到公司謀利目的。秦志暉、楊秀宇等對編造“7·23”動車事故政府花2億元天價賠償外籍旅客、虛構雷鋒生活奢侈細節污蔑道德形象、捏造中國殘聯主席張海迪擁有日本國籍等一系列違法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另外,為使公司獲得更多營銷利益,他們使用穢手段,色情包裝“中國第一無底限”暴露車模干某某、“干爹為其砸重金炫富”的模特楊某某等,助其成名,嚴重敗壞了社會風氣。
2013年8月19日,警方搜索秦火火任職北京爾瑪互動營銷策劃有限公司,成員同時遭捕,罪名是造謠傳謠3000余件、聯網蓄意制造傳播謠言、惡意侵害他人名譽及非法攫取經濟利益。連同秦火火外,同日尚有5名成員遭捕。
造謠目的:
秦火火稱,他就是想出名,只要出了名,就會有出版社來找他,就能出書,就能掙錢。談到為何要針對名人,秦火火說,只有顛覆已經成名的名人,才能快速提高知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