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益性崗位包括哪些?安排公益性崗位貧困人口有什么要求?公益性崗位補貼執行什么標準?
- 更新時間:2020-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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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試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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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問:公益性崗位包括哪些?
公益性崗位是指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開發,符合社會公共利益需要,用以過渡性安置就業困難人員的協助管理和公共服務類的非營利性崗位。
協助管理類崗位,具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崗位:基層就業服務協管、勞動仲裁調解、勞動保障協管、社會保險協理、扶貧開發、醫療計生防疫、食品藥品監管、司法宣傳調解、民政協管、交通協管和文明勸導等。
公共服務類崗位,具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崗位:公共環境綠化、公共環境衛生保潔、公用設施維護、道路維護、治安巡邏、文化科技體育服務、助殘服務等。
2、問:安排公益性崗位貧困人口有什么要求?
扶貧領域公益性崗位應用于過渡性安置確實難以實現市場化就業的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且安置對象應滿足崗位所需工作條件。其中嚴重喪失勞動能力的人員、已通過其他途徑實現就業創業人員、 已領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待遇人員等不應納入公益性崗位范疇。
3、問: 公益性崗位補貼執行什么標準?
公益性崗位補貼標準應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全額補貼(非全日制公益性崗位按照當地最低小時工資標準計算),所需資金在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
公益性崗位補貼期限一般不超過 3 年,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 5 年的就業困難人員最長不超過 5 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時年齡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