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勞動合同書范本
- 更新時間:2011-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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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合同范本
以下是為您推薦的《勞動合同書范本》,希望能對您的工作、學習、生活有幫助,歡迎閱讀參考!
勞動合同書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聘用乙方任 職務。
二、合同期限
1、本合同固定期限 年,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時間
2、甲方由于經營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后,可延長工作時間,但應安排補休,無法安排補休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44條規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加班工資。但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加班加點,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在緊急或影響甲方經營公眾利益或屬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延長工作時間,不受上款規定限制。
四、工資待遇
(一)工資
1、乙方工資待遇按甲方依法確定的工資分配制度,方式和標準執行,簽訂勞動合同時,甲方有責任向乙方作出明確的說明。
2、在“聘用期間”,甲方應每月向乙方支付基本工資 人民幣,(不含稅收)。
(二)工資待遇
甲方每月 15日將乙方上月基本工資、補貼及獎金等存入乙方個人銀行賬戶。如發薪日遇節假日順延。
(三)加班加點工資
1、甲方根據乙方的職位和工作性質,確定乙方屬于 員工
2、(本條款僅適合加班員工)甲方安排并經書面確認要求乙方加班加點的,按下列標準發給乙方加班加點工資或安排補貼,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有關規定執行(員工加班加點工資按月累計發放)。
(四)乙方在因患病或非工負傷停工醫療期間,其工資待遇和醫療費用按國家規定標準執行。
(五)乙方享有政府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產假等有薪假期,并享有甲方根據國家規定制度的其它有薪假期。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二)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必須按當地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養老保險、待業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按規定繳交社會保險費。
(二)工傷
乙方因工致傷、殘、死亡的, 按《國家工傷保險條例》及有關規定處理。
七、勞動紀律
乙方在合同期內必須做到:
(一) 遵守甲方依法律法規制定的規章制度。
(二) 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及經營。
(三) 保質、保量完成當班、當月工作任務。
(四) 愛護甲方的財產。
(五) 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將甲方商業秘密向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或在其他任何公司、企業、個人或經濟組織的經營活動中使用。否則,乙方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重新訂立的違約責任。
(一)變更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依法變更勞動合同,變更后的合同文本或合同條款經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影響工作、生產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乙方以欺詐等手段,使甲方在違反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勞動合同而受損害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否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合同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應當支付乙方離職前三個月的月平均工資作為補償。
1、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的困難,確需裁減人員;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乙方串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乙婚女工在孕期、產假期和哺乳期內的;
4、勞動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因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解除勞動合同;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書面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4、甲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乙方在違反真實意見的情況下訂立勞動合同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依法宣告破產;
2、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銷;
3、乙方死亡的。
(七)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乙方應當支付其當月的工資給甲方。
九、爭議處理
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后,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不成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任何一方對仲裁決議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決議書之日起十五內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乙方應當遵守國家計劃生育的規定。
2、乙方離職時,必須按甲方規定的離職程序辦理離職手續,否則甲方有追索乙方賠償由此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有出入的,按現行勞動法律法規執行。
十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代簽無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四、甲方依法制定的《員工手冊》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電 話: 電 話: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_日 日期 ____年____月_____日
簽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