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許連鎖加盟合同書
- 更新時間:2021-03-27 10:4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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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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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許連鎖加盟合同書第1篇
甲方(加盟總部):武漢康宏創業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加盟者):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雙方同意簽訂如下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使用的有關文字定義
“公司經營技術資產”:由總部開發、設計、生產、完善成型,用于好乃烏防脫生發服務中心經營的具有統一性的獨自經營技術,包括好乃烏注冊商標、標志與公司服務模式、店鋪管理方式、商品陳列技術、營銷策劃方案、會計系統、專業培訓程序及有關營運的不可分的統一系統。
“公司店鋪”:指使用屬于總部所有的經營技術資產及商標的好乃烏防脫生發服務中心。
“公司商標”:指稱為公司的商標和服務標志及表示公司的標記、記號、招牌、標簽、樣式及其他一切營業象征。
“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和商標,而使其統一性被公眾廣泛認識,獲得了信譽,并在定型的統一形象下營運。
第二條:獨立的當事者
1、 本合同當事雙方為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代理、雇傭、承包關系。
加盟店不具有代行總部或為總部而發生任何行為的權力。加盟店職工不是總部的員工,也不是總部的代理人。總部對其勞動關系及員工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
2、 公司店鋪的經營由加盟店自立,獨立承擔責任,經營決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斷,自主動作的行為。
第三條:加盟店的資格
1、甲方通過本合同指定乙方為 區域內 市 縣的好乃烏加盟商,在規定場所開設、經營好乃烏加盟店。
2、只有具備下列條件者才有資格成為公司加盟商,開設好乃烏連鎖加盟店。
(1) 沒有受過刑事處罰者;
(2) 認同總部的發展方向和營銷理念,并能接受總部安排的培訓,被總部認可的合格者;
(3) 經與總部協商,被認定可以經營公司店鋪的特定店鋪者。
3、 如加盟店是法人組織,則前項資格條件中,第一項的對象是法人代表,第二項對象是法人代表和法人代表指定的職工。
第四條:特許的給予
在合同執行期間,總部給予加盟店使用本部開發、完善的'經營技術——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在第六條規定的場所開設、經營公司店鋪的權力。
第五條:公司商標及經營技術資產的使用范圍和使用方法
1、 總部承諾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加盟店可以使用公司商標、服務標志及有關的標志、記號、樣式、標簽和招牌。
2、 未經總部許可,加盟店不得在公司店鋪以外使用本合同中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標。
3、 本合同終止和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公司商標。
4、 總部須適應社會經濟形勢變化,對現有經營技術資產進行不斷的研究、完善和積累。
5、 總部將不斷開發與脫發相關疾病的診療方法和產品,給加盟者不斷升級。
6、 加盟店使用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時,不得有以下行為:
(1) 降低公司形象、損害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的行為。
(2) 除為公司店鋪經營而向加盟店員工傳授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及總部有特別指示外,向第三者泄密、傳遞公司經營技術資產。
(3) 加盟店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或幫助第三者模仿。
第六條:店址選擇
1、 加盟店店鋪在乙處,乙方擁有所有權。
2、 總部不得在加盟店同一個郵政編碼范圍內自己或讓第三者經營其它公司店鋪。
3、 總部依據地理條件和區域商業結構狀況認為,在現有加盟店的所在城市設公司店鋪,不會發生相互競爭關系,或因人口增加,交通情況變化等原因,總部認為有必要再增設店鋪時,可以讓第三者在同一城市經營加盟店,但總部承諾省會城市和特大型城市不超過4家加盟商,其它城市不超過2家加盟商。
第七條:追加建店
加盟商除第六條第1款的店鋪外,還要新建公司店鋪外,必須與總部另簽訂以該追加建店事項為對象的公司特許連鎖合同。
第八條:經營指導及幫助
1、 為使加盟店能維持經營,在開業前及本合同執行期間,總部必須向加盟店傳授必需的知識的經營技術。
2、 加盟店在開業前15天可派1-2人到總部接受相關的業務培訓,包括經營管理、專業技術理論及現場實習。
3、 加盟店開業前后五天,作為店鋪營運入軌期,若有需要,加盟者可提前15天申請總部派協銷人員進行開業和經營指導。
4、 加盟店須參加每年一次的定期總會及在當地省份召開的臨時性經營者會議。總部應提前一周通知開會日期。
5、 加盟店在接受總部營運指導時期,經經營者或店長同意,允許總部派遣的人員進入店堂內檢查加盟店的全部經營情況。
6、 總部根據經銷商情況,隨時培訓、指導加盟店雇傭的店長、職工。
第九條:加盟金
特許連鎖加盟合同書第2篇
合同編號:________
甲方: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經乙方申請,甲方審核批準同意,就乙方以連鎖經營形式加盟"______________"專賣店/柜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使用的有關文字定義:
"公司經營技術資產":由甲方開發、完善成型,用于"______________"加盟連鎖專賣店/柜經營的具有統一性的獨自的經營技術,是甲方的注冊商號、商標、服務標志、模式、樣式、加盟連鎖專賣店/柜管理方式及有關營運的不可分的統一系統。
"加盟連鎖專賣店/柜":指使用屬于甲方所有的經營技術資產及商標的專賣店/柜。
"公司商標":指稱為甲方的商標和服務標志及表示甲方的標記、記號、招牌、標簽、樣式及其他一切營業象征。
"公司形象":乙方因使用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和商標,而使其統一性被公眾廣泛認識,獲得了信譽,并在定型的統一形象下營運。
第二條 獨立的當事者
1.合同當事雙方為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代理、雇傭、承包關系。
2.乙方不具有代行甲方而發生任何行為的權力。乙方員工不是甲方的員工,也不是甲方的代理人。甲方對其勞動關系及員工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
3.加盟連鎖專賣店/柜的經營由加盟連鎖專賣店/柜自立,獨立承擔責任,經營決策是加盟連鎖專賣店/柜自行判斷,自主運作的行為。
第三條 授權
1.甲方書面授權乙方,在 _______省_______ 市(縣)__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__商場_______層以"______________” 加盟連鎖專賣店/柜形式進行經營。
2.本合同授權使用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商標的使用與承諾
1.甲方承諾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加盟連鎖專賣店/柜可以使用甲方商標、服務標志及表示這些標志、記號、樣式、標簽、招牌。
2.甲方商標:_______________,具體設計見附圖樣。
3.乙方不得在本合同規定以外的場所使用甲方商號、商標、標志、記號、樣式、標簽和招牌等,同時嚴禁使用與甲方商標相同或相似的作為乙方公司名的全部或一部分,或作其它用途。
4.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甲方商標、標志、樣式、招牌等。
第五條 使用范圍和使用要求
1.乙方只能按甲方承諾的范圍和方法使用甲方商標及經營技術資產,按甲方統一形象經營加盟連鎖專賣店/柜。
2.在合同期內,乙方不得有以下行為:
(1) 降低公司形象,損害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
(2) 除為加盟連鎖專賣店/柜所經營而向加盟連鎖專賣店/柜員工傳授公司經營技術及甲方有書面指示外,不得向第三者泄密、傳遞公司經營技術資產;
(3)加盟連鎖專賣店/柜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或幫助第三者模仿。
第六條 店面形象要求
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標準進行裝修和經營。
第七條 供貨方式及要求
1.加盟連鎖專賣店/柜經營產品和其他物品必須由甲方提供、配備。
2.加盟連鎖專賣店/柜每次訂貨,應以書面形式發出訂貨清單,并列明所訂貨品的名稱、編號、規格、數量、運輸方式及收貨地址、收貨人、聯系電話等。
3.加盟連鎖專賣店/柜根據甲方銷售合同的金額將款匯至甲方指定賬號。
4.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后七日內發貨。
5.甲方代辦托運,甲方辦理完托運手續即視為交貨,運費及保險費用由乙方負責。如在運輸過程發生貨損時,由乙方接貨時向承運人索賠。
第八條 甲方責任
1. 提供加盟連鎖專賣店/柜經營的相關資料。
2. 提供加盟連鎖專賣店/柜面形象設計,裝修方案。
3. 派員指導乙方開業。
4.培訓相關銷售人員及銷售技巧,傳授經營理念、管理理念,提供市場信息等。
5.為加盟連鎖專賣店/柜提供充足合格的貨品.
6. 負責加盟連鎖專賣店/柜第一次開業的貨品配備。
7. 加盟連鎖專賣店/柜對在第一次配備的貨品中,不適銷對路的貨品,乙方要求換貨時,在包裝完好、保質期不低于六個月且不影響銷售的原則下,經甲方書面同意后,可以調換其它品種,所發生的運費雙方各自負擔.
8.甲方原因造成貨品有質量問題,乙方在收到貨物XXX_日之內,書面提出退換要求,方可退換,運費由甲方負責。
9. 提供有關的促銷方案及資料。
第九條 乙方責任
1.必須經營甲方所提供的貨品,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經營非甲方貨品。
2.因經營環境變化及其他原因,乙方希望變更本合同第三條的第1條授權的加盟連鎖專賣店/柜的經營地點及位置時,必須向甲方提出書面變更申請,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變更。
3.除第三條的第1條授權加盟連鎖專賣店/柜外,乙方另新增開加盟連鎖專賣店/柜時,必須與甲方另簽訂加盟連鎖合同書后方可經營。
4.加盟連鎖專賣店/柜必須每月______日前按時向甲方遞交上月營業報告書,并保證所遞交營業報告書情況屬實。
5.乙方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認可,不得將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權利、加盟連鎖專賣店/柜營業的全部或一部分轉讓給予第三者。
6.乙方在經營期間因自己的經營、管理等問題損害了他人利益時,由乙方自行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7.因乙方行為造成甲方被索賠責任時,乙方負擔因此而產生的全部費用。
8.乙方在經營期間,如因不可抗拒的困難可能發生營業中斷或不能再繼續營業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協商。
9.乙方無論在何情況下不想再繼續經營加盟連鎖專賣店/柜時,甲方擁有第一接任者的權利,同時乙方有責任配合甲方做好相關轉接工作。
10.合同無論在何種情況下終止,乙方必須立即自行拆除公司招牌,并從設備、設施、用品等上消除公司商標、服務標志、和特定名稱等一切營業象征。如乙方不主動拆除,甲方可以自行拆除作業,乙方必須負擔為之產生的一切費用。
11.乙方必須保證,在遇前第9項情況時,不再使用相同的或類似的,或容易引起混淆的商標、服務標志、特定名稱等營業象征和甲方經營技術資產,不發生有損于甲方名譽、信譽、妨礙甲方和甲方其他加盟連鎖專賣店/柜的業務。
12.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合同規定提供的加盟連鎖專賣店/柜的經營技術資產、秘密及有損甲方利益的情報,并有責任保證其員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及傳遞,此項在合同終止后仍然有效。
13.乙方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必須全力以赴提高加盟連鎖專賣店/柜的營業成績。
14.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特許經營授權牌、報價單、培訓資料等相關文件在合同終止之日,乙方必須全部退還給甲方。
第十條 開業指導收費標準
1.加盟連鎖專賣店/柜開業時,甲方派員指導,乙方負責甲方指導開業人員的交通費、住宿費及相關生活費等。其它收費標準為:
(1)經理級人員按______元/天計收;
(2)其他人員按______元/天計收;
(3)時間______至______天,最長不超過______天,費用結算時間按出發日到返回日計算。
2.乙方須在指導人員返回日結清費用,由指導人員帶回公司。
第十一條 保證金
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乙方須向甲方交納每一家加盟連鎖專賣店/柜_______元保證金,作為乙方忠實執行合同的擔保,從第四家(含第四家)加盟專賣店/柜開始,甲方不再收取加盟連鎖專賣店/柜保證金,已收取的三家加盟連鎖專賣店/柜保證金作為乙方在加盟期內的所有加盟連鎖專賣店/柜的保證金,保證金、風險金不計息。
第十二條 加盟費
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乙方須向甲方交納一次性加盟費:
□(1)單店:______________萬元;
□(2)市級:______________萬元;
□(3)省級:______________萬元;
第十三條 合同續簽
本合同距到期日______天時,由乙方書面提出申請,經雙方協商續簽或終止合同。
第十四條 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內,加盟連鎖專賣店/柜連續______天未從甲方進貨,或加盟連鎖專賣店/柜購貨款(以銷售單為準且購貨款到賬)連續______天累計不足______萬元,視為違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2.本合同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加盟連鎖專賣店/柜的形象、服務質量等進行監督,對不符合標準的,甲方要求乙方限期進行整改,如乙方仍未達到要求標準,本合同自動終止。
3.本合同期內終止或期滿不再續簽,乙方均須提前______天提出書面申請,否則視為違約。
4.本合同期滿終止合同時,乙方在甲方辦理好一切相關手續,______個月后由甲方返還保證金(憑原始收據)。
5.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第四、六、九條和第十二條的均視為違約,違約造成的合同終止時須付壹萬元違約金,用保證金的款項充抵。
第十五條 其它
1.乙方經甲方書面同意,用甲方名義開設加盟連鎖專賣店/柜,并進行相關財務結算,應提交經營場所簽訂合同的正本,經甲方審定同意蓋章后方可實施;所簽署的合同正本須存放于甲方。
2.乙方以個人名義加盟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薄復印件;以公司名義加盟的,需提供相關證件的復印件(營業執照、國稅和地稅登記證、衛生許可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法人身份證等)給甲方作為本合同之附件。
3.加盟連鎖專賣店/柜銷售單作為購貨憑證,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4.相關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協商及受理法院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當事者雙方本著發展事業的愿望,坦誠地協商解決。本合同發生糾紛交付法律審理時,甲方所在地法院為專屬受理法院。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特許連鎖加盟合同書第3篇
特許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許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自愿合作。為了在上海嬰幼兒用品經營活動中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經過認真協商后,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就甲方將上海特許經營權直接許可給乙方一事,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本合同中下列名詞的含義
1.1知識產權:是指上海的產品專利權、品牌、商標、標志、商號、企業vis視覺形象系統、特許經營管理的一系列規章制度和相關的電腦軟件等。
1.2宣傳推廣用品:由甲方統一設計的店面形象、旗幟、吉祥物、標志、圖案、廣告畫面等。
1.3商品:是指甲方自行設計、開發的產品和甲方取得經銷權的商品。
第二條特許經營的區域保護范圍
2.1甲方特許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鎮(街道)的管轄范圍內開辦上海特許專營店。
2.2區域保護范圍:縣政府所在的鎮、縣以下的鎮,每鎮只開一家上海特許專營店。縣級市的市區、中等城市的區,每區開設只開兩家上海特許專營店。100萬人口以上大城市的區,在每個街道辦事處的管轄范圍內只開一家上海特許專營店;區轄鎮、市轄鎮,每鎮只開一家上海特許專營店。
第三條特許經營方式
3.1甲方將其所擁有的商品、品牌、商標、標志、上海特許專營店的商號、上海企業的vis視覺形象系統、特許經營管理的一系列規章制度和相關的電腦軟件等,以簽訂本合同的形式直接許可的形式授予乙方。
3.2乙方自籌資金在本合同約定區域內設立上海特許專營店。在當地工商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3.3在統一商店形象,統一由甲方提供商品,并且可退可換的情況下,由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3.4乙方在經營期間享有特許專營店的全部經營權利和義務,并承擔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甲方對此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3.5乙方須按上海特許專營店統一的標準及規范從事經營活動。
第四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4.1甲方權利
4.1.1甲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對乙方經營的商品進行建議性調配。
4.1.2甲方對有損上海企業形象和信譽的情形有監督和制止的權力。
4.1.3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營業狀況、商品銷售、庫存等情況進行檢查、核對。
4.1.4甲方為了更好地履行本合同,專門設立上海全國連鎖總部,是甲方的具體辦事機構,代表甲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并行使相應權力。如上海全國連鎖總部違約,就是甲方違約,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4.2甲方的義務
4.2.1負責上海特許專營店的商品組織、開發和生產,甲方依約向乙方提供商品。
4.2.2甲方向乙方提供上海特許專營店專業指導(包括:營運管理、店務管理、財務管理)。
4.2.3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統一的店面設計方案,并在乙方開店前統一安排特許專營店經營用品、宣傳用品等(詳見合同附件一)。
4.2.4甲方負責制定和修改上海專營店營銷策劃方案。
4.2.5甲方無償為乙方提供商品調換服務。
4.2.6如乙方超額完成銷售任務,甲方要按每年度超額完成部分的3%進行返利,超額5萬元以上按4%進行返利。
4.2.7甲方的網站、刊物和其它宣傳品無償為乙方提供廣告宣傳。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乙方的權利
5.1.1乙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向甲方定購許可其經營的商品,并在合同約定區域內開展經營業務。
5.1.2乙方有權擁有特許專營店對外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權益。
5.1.3乙方負責特許專營店的人員招聘、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促銷。
5.1.4乙方有權參加甲方舉辦的全國性或區域性的培訓和廣告促銷活動。
5.1.5乙方有權在甲方的授權區域內發展分店。
5.1.6乙方自行發展的分店,進貨量可作為乙方的進貨量。
5.1.7乙方有權向甲方要求,將甲方許可給乙方的特許經營權轉讓給第三方。
5.1.8乙方超額完成銷售任務,有權要求甲方按每年度超額完成部分的3%進行返利,超額5萬元以上按4%進行返利。
5.1.9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銷售任務并無其他違約行為的前提下,有權要求甲方返還特許加盟保證金。
5.2乙方義務
5.2.1乙方自已配置全國直拔電話機和傳真機,有條件的還應配置計算機及上網電子郵箱等聯絡設備,以方便雙方業務聯絡。
5.2.2乙方按上海特許專營店的統一形象裝修。由甲方提供店內外裝修的裝修圖紙、店面燈箱制作圖,乙方結合專營店實際情況可作出具體的裝修調整,并保持上海特許專營店的整體風格和色彩。
5.2.3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00天內,自行在當地辦理與經營相關的各種工商與稅務手續。乙方實行獨立經營、獨立核算,遵守國家有關法規,依法納稅。乙方的一切債權、債務及糾紛均由乙方承擔和處置,與甲方無關。
5.2.4為確保各特許專營店統一形象,統一管理,乙方在開業后一個月內,必須將專營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一張)、店面照片(六張)和專營店具體地址以郵件方式至甲方。
5.2.5乙方在特許專營店內主要經營由甲方提供的商品,如自行補充銷售其它商品,須保證商品的質量,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等有損甲方形象的商品。
5.2.6如乙方連續兩個月沒有在甲方進貨,視為乙方單方面中止本合同,不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也不享受本合同約定的權利。甲方即可撤銷乙方的特許經營權。
5.2.7乙方應該完成銷售定額為:第一年為8萬元,第二年為9萬元,第三年為10萬元。
5.2.8乙方應該積極參與甲方統一組織的市場營銷推廣及其它有益的活動。
5.2.9乙方在知悉任何第三方侵犯甲方所擁有的權益,或有關商品經營所發生的任何爭議、訴訟、仲裁等,均有義務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5.2.10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商品時,必須于收貨當天起三日內進行商品的數量和質量驗收。商品由于質量問題應在一個月內返回甲方倉庫(詳見合同附件二)。
5.2.11如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本合同約定的持許經營權,必須向甲方遞交書面的轉讓申請,經甲方同意后,乙方(轉讓方)和受讓方必須到甲方辦理特許經營權轉讓手續。
第六條特許加盟保證金的收取與返還
6.1甲方同意不向乙方收取加盟費。
6.2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必須向甲方交納特許加盟保證金8000元。交納特許加盟保證金的目的,是表示乙方保證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并因此全面享受本合同約定的權利。
6.3特許加盟保證金的返還:甲方在合同期內分三次返還乙方。當乙方第一年累計進貨量達8萬元時返還3000元;當乙方第二年累計進貨量達9萬元時返還3000元;當乙方第三年累計進貨量達10萬元時返還元。第一或第二年度未達到約定進貨量,但在三年內累計完成了總進貨定額,甲方在第三年度全額返還保證金給乙方。
6.4如乙方沒有完成本合同約定的進貨量,就不能要求甲方返還保證金。
第七條訂貨、補貨、換貨和退貨
7.1訂貨方式:
7.1.1首批訂貨可由總部建議配置適銷的商品。
7.1.2乙方到甲方商品展示室看樣訂貨。
7.1.3乙方在甲方的網站上看樣訂貨。
7.1.4由甲方給乙方發商品圖冊或光盤,由乙方采樣定貨。
7.1.5訂貨的品種和數量由乙方自主決定。
7.1.6乙方開業時首次配貨量標準:按店內面積每平方米乘以600元(進貨價)為標準。一般首批進貨不得低于1萬元。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具體的配貨要求,也可以由甲方提供配貨清單后給乙方確認。
7.2為降低運輸成本,乙方補貨時,按進貨價每次應不低于元。
7.3乙方在甲方所購的商品,無論質量問題還是銷路問題,在沒有污損,不影響第二次正常銷售的情況下,均可向甲方換貨(詳見合同附件二)。
7.4首批進貨運輸費用由甲乙兩方各承擔50%。以后乙方換貨、補貨運輸費用乙方承擔(因產品質量問題除外)。如乙方一次性進貨達5000元(按進貨價計算),運費由甲方承擔。
7.5乙方如需退出加盟,應寫《退出加盟申請書》,提前一個月以書信或傳真形式交給甲方,甲方保證在收到《退出加盟申請書》一個月內,將其供應給乙方的商品按原供應價收回(詳見合同附件二)。
第八條承諾及保證
8.1甲方對各地上海特許專營店的商號、商標、vis系統等所有無形資產擁有所有權,乙方保證不作任何處置和更改;
8.2甲方堅持按區域保護發展的原則,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保證不在乙方加盟辦店的保護區域內再發展其它加盟店。
8.3乙方對甲方向其提供的專利、商標、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管理制度、營銷經驗、商品批發價等有形和無形的資產均負有保密的義務,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
8.4合同期內,甲方收到乙方貨款后,應在1-____日內向乙方發貨。
第九條違約責任
9.1如乙方構成違約,保證金將作為違約金繳納給甲方,不再返還給乙方。
9.2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對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十條不可抗力
10.1任何一方對于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未能履行合同均不負責任。但必須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減少造成的損失。
10.2遇有不可抗力,應在事件發生的12小時內將事情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或傳真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發生的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及需要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十一條司法管轄及爭議解決
11.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受其法院管轄并按中國法律執行及解釋;
11.2若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先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合同的生效、修改、補充和解除
12.1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署后立即生效。
12.2本合同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修改和補充。
12.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合同的有效期為________年:
從20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20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滿后,在無違約的前提下乙方有權優先續約,而且不需交保證金。
甲方:
辦事機構:
聯系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開戶銀行:
帳號: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身份證號:
地址:郵編:
電話: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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