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統戰工作實績考核通知
- 更新時間:2013-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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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文
以下是為您推薦的《統戰工作實績考核通知》,希望能對您的工作、學習、生活有幫助,歡迎閱讀參考!
中共xxxxx自治縣委統戰部
關于印發《2013年度街道、鄉鎮統戰工作考核內容》、《2013年度部門統戰工作考核內容》的 通 知
各街道黨工委、各鄉鎮黨委,縣委各部委,縣級各部門黨組(黨委):
根據縣委對街道、鄉鎮以及縣級各部門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要求,結合統戰工作實際,現將2012年度統戰工作實績考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核內容
《2013年度街道、鄉鎮統戰工作考核內容》分為基層統戰自身建設、黨外人士隊伍建設、經濟統戰工作、民族宗教工作、臺僑外事工作、統戰理論調研宣傳和信息工作、其他工作,共7項一級指標、20項二級指標,計100分(詳見附件1);《2013年度部門統戰工作考核內容》分為統戰基礎工作、黨外人士隊伍建設、經濟統戰工作、民宗臺僑外事工作、其他工作,共5項一級指標、13項二級指標,計100分(詳見附件2)。
二、考核方式及程序
2013年度統戰工作考核在縣委考核組的領導下,按照統一部署、統一標準、統一實施的方式進行實績考核。具體程序是:
(一)單位自查。各街道、鄉鎮及縣級部門按照考核指標逐項開展自查,形成自查報告并填寫自查得分表。
(二)組織檢查。縣委考核工作領導小組成立的考核小組對各單位完成工作情況進行考核。
三、有關要求
(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考核工作,把完成各項考核指標作為推進統戰工作科學發展的有效手段。
(二)各單位要對照考核指標,明確任務分工,逐項組織實施,確保工作質量。
(三)各單位要認真開展自查,逐項說明完成情況,做到實事求是,內容完整,表述準確,防止弄虛作假。自查報告如沒有逐項反映考核內容,則未反映該項工作的考核內容視為未完成。對未完成的指標,要說明原因,提出工作打算。
(四)各單位自查報告和自查得分表于2014年1月8日前以電子郵件的形式發送至黨政內網縣委統戰部郵箱,同時報送紙質件一式3份。逾期未報送自查報告的,視為自動放棄。
聯系人:王xx 聯系電話:xxxxxx
附件:1.《2013年度街道、鄉鎮統戰工作考核內容》
2.《2013年度部門統戰工作考核內容》
中共xxxxx自治縣委統戰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