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渝財采購〔〕2號重慶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采購限額標準的通知
- 更新時間:2020-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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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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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財采購〔2019〕2號
重慶市財政局關于印發2019-2020年
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采購限額標準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財政局,市級各部門,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
現將《重慶市2019-2020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限額標準》印發你們,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規定,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屬于政府采購范圍,必須執行政府采購制度。
二、采購人不得將同一采購項目進行拆分、不得化整為零或以其他方式規避公開招標,但項目預算調整或經批準采用公開招標以外方式采購的除外。
三、政府采購應當有助于實現國家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目標,包括扶持本國產品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優先采購節能環保產品、扶持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等。對屬于上述范圍內的產品,采購人應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優先或強制采購。
四、為簡化操作程序,新的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采購限額標準發布后,不再屬于政府采購范圍的采購項目,如已編制了2019年政府采購部門預算的,采購人可不調減預算,通過重慶市政府采購網上超市實施采購,參照協議供貨方式付款。
五、各區縣可參照市級標準確定本地政府集中采購目錄、采購限額標準、公開招標數額標準,并報市財政局備案后在重慶市政府采購網上公布。
附件:重慶市2019-2020年度市級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采購
限額標準
重慶市財政局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