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冠疫情遲延復工、復產期間結束后,員工不能到崗的,用人單位能否解除勞動合同?
- 更新時間:2020-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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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遲延復工、復產期間結束后勞動者不能到崗的,用人單位能否解除勞動合同?
• 答:按照重慶市相關規定,遲延復工、復產期間結束后,勞動者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到崗的,用人單位不能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依法承擔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勞動者主張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到崗的,應當由勞動者對該事實承擔舉證證明責任。
本答案僅供參考,其它省市需結合當地法律法規,得出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