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超過一年的普通發票可以紅沖重新開具嗎?
- 更新時間:2019-10-23
-
教學資料
以下是為您推薦的《超過一年的普通發票可以紅沖重新開具嗎?》,希望能對您的工作、學習、生活有幫助,歡迎閱讀參考!
問:超過一年的普通發票可以紅沖重新開具嗎?
解答:政策上沒有時間限制,只要符合開具紅字發票的條件就可以。
納稅人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后,如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發票作廢條件,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需要開具紅字發票的,應收回原發票并注明“作廢”字樣或取得對方有效證明,并沒有規定紅沖的期限。
提醒:
文件沒有對時間進行明確的規定,如果地方有明文規定建議參考地方執行口徑,或者與稅局進行確認。
參考政策: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紅字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稅務總局公告2016 年第 47 號)第一條;
《國家稅務總局貨物和勞務稅司關于做好增值稅發票使用宣傳輔導有關工作的通知》(稅總貨便函[2017]127 號)第十七條。